第八十四章 千杯不醉

类别:都市小说       作者:长安西行     书名:当反派,挺好
    两个人的走走,却变成了一个人的等待。
    越则煜站在快要褪去的余晖中,双眼看着前方,没有焦距,没有企盼,只是放空。
    日落时分的阳光被竹叶一层一层过滤,最后留在地上的只有薄薄一丝浮色。
    已等了两个时辰,最初的肯定也被动摇,碎叶的清脆声,不过是告诉他,是时候戳破他的一厢情愿。
    太阳被地平线吞没,天际的光亮仅靠最后一点余光在死撑。
    林子朝站在越则煜面前,看着他,要开口——
    “我说过,不会放你走。”
    强势的打断,一如越则煜的一贯作风。
    这一句林子朝记忆犹新,就算忘记,腿上的疼痛也会时不时帮他记起顶撞煜王的下场。当初的反抗换来了一顿无妄的藤罚,希望这一次,自己能有个好下场。
    忽略越则煜眼中的威胁,林子朝深吸一口气,咧嘴一笑。
    “王爷一言九鼎,只是如今,越则煜已不再是当初那个煜王……”
    当初的煜王,这个当初和如今……林子朝是在说自己如今奈他不得吗?越则煜三个字已一败涂地,林子朝已无必要替他上心吗?
    越则煜心头窜起的怒火让他不能控制自己脸上的表情,怒极反笑。
    “既然如此,当初又何必救我?”
    “后来恪王不是来找您了吗?”
    疑问对疑问,没有回答,却又有了答案。
    越则煜盯着林子朝半晌,看着林子朝又摆出了他最讨厌的那张面孔,沉声道:“不过就是想陪你兄长,何必装的如此绝情……在你心里,没人的分量能比得过他。”
    最后一句声音很轻,轻到林子朝差点以为越则煜竟然在抱怨。
    林子朝沉默片刻开口道:“我一向调侃自己运气不好,与家人平静生活是我一生所愿,刚刚恪王的话点醒了我,原来我这一生好运都耗尽在此,兄长平安,劫后重生,我还有什么不知足?余生子朝必会尽力帮您解去身上余毒,望您成全。
    说完,林子朝深深一拜。
    天际最后一丝光亮也消耗殆尽,黑暗终于灌满了整片天空。
    今天的夜,连一丝星光也不曾挣脱。
    看着林子朝冲他弓下的腰,心里的话不受控的自己跳出。
    “只剩一年半了……”
    声音中透出的那一丝挽留连越则煜自己都能听见,在他看来甚至有那么一点可怜卑微。
    娘亲、父皇、母妃、五弟、诸葛先生、盛延、书迁……没有人了,他身边只剩林子朝一个,他不想让他走,任何原因都不愿。
    没有起身,林子朝的回答只有三个字。
    “我不能。”
    “不能吗?”
    喃喃重复着三个字,像是一根铁钉钉入平整的冰面,从一点、一圈、一块、一片,直至整个冰面——砰然破碎。
    突然,越则煜抓住林子朝的手腕,一把将他拽进怀里,盯着他的双眼,冷冷问道:“是不能,还是不愿?”
    像是一个固执的小孩,装作大人模样幼稚的威胁别人,只可以说出他想要的答案。
    手腕的剧痛没有让林子朝皱眉,面对越则煜的突然暴怒,林子朝只是回看去,轻轻笑道:“有区别吗?”
    即便此刻的竹林只剩一片漆黑,但两人如此近的距离,越则煜依旧能辨别出林子朝的平静与疏离。
    因为他不愿,所以才不能。
    棋子就该利用到极致——当初林子朝和那个疯老头在山洞中的对话,在此刻突然回荡在越则煜耳边,所以没有价值的东西就该丢弃。
    手上的力道越来越重,要废掉他的手就在一念之间。
    “你信不信我会杀了你?”
    虽然已经痛到极致,但林子朝依然咬着牙,微笑道:“不会,因为你喜欢我。”
    几个字,生生把越则煜的心脏扭了个弯,五脏六腑都被翻出来在阳光下暴晒。
    如果不是之前,越则煜甚至觉得这么直白的林子朝有点可爱。但现在,这种直白更像一种嘲讽,让越则煜觉得自己是一个小丑,自己遮掩不明的东西在林子朝眼中不过一个筹码。
    黑暗的夜,静谧的竹林,两人的距离很近,近到林子朝可以清楚的看到越则煜勾起嘴角,听的到越则煜鄙夷说出那句话——
    “林子朝,你真的让人厌恶。”
    “谢煜王夸奖,既然两相生厌,不如到此为止。”
    冷笑一声,松开手,越则煜慢慢拉开二人距离,边退边道:“当初你来求我,让你入府当差,利用我暗中蛰伏,打击林余安,如今你又求我,要退出此间,又利用我脱身保全?你是觉得我很心软,还是觉得我太听话?”
    低沉的声音和初见时一样,这样冷漠的煜王让林子朝垂下眼帘,但随即抬头,笑的虚伪,“不知王爷想要什么?”
    “大梦犹生,大醉犹眠,无死何来生。你若今日在此能大醉一场,我便许你重新来过。”
    “喝酒?恪王非贪杯之人,其处不见得会有藏酒。”这不过是其一,其二自己千杯不醉的体质,林子朝不信盛延那个大嘴巴不会乱说。
    果然,越则煜嘲讽一笑,“与我何干。”
    十分轻松的说完,随手靠在树边,躺在树下,舒服的享受竹林的静谧。
    后面的后面,越则煜闭着眼睛,听着一坛又一坛的酒被搬到这里,一点微弱的烛火灯笼被挂在树枝上,三十年上等的西风烈在风中弥散。
    这是军营里的庆功酒,三碗放能倒一个大汉,是侥幸逃生的人们用来忘记死亡,忘记伤痛,忘记一切最好的良药。
    越则煜从头到尾都没睁眼看过林子朝,哪怕他吐了再喝,喝了再吐,哪怕他已经开始拿不稳手中的酒坛,摔碎在地,脚步踉跄,越则煜始终不想去看。
    林子朝掀开瓶塞,晃着脑袋,傻兮兮的冲越则煜一笑,抱起酒坛就往脸上倒。
    烈酒顺着下颌打湿了衣服,林子朝现在全身上下被酒水打湿,狼狈不堪却又浑然不觉。
    现在的林子朝非常讨厌自己,身体已经快要被酒泡烂,可脑子始终留有一丝余地。或许是自己提心吊胆了这么多年,已经忘记了完全放松是什么样了。
    可不小心不行呐,万一自己说漏了嘴,哥哥会被泼脏水,母亲会无辜受罚,林余安那个家伙就又会有了要挟自己的筹码,所以,不可以,不能醉!
    林子朝,你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不能信任何人,要记得那些人做的坏事,要提母亲报仇,不可以休息!对,不可以!
    林子朝晃晃悠悠,抬高了酒坛,将坛底的酒倾倒而出。
    ……混蛋人,越则煜……
    酒倒光了,酒坛又掉在了地上,这一次一同倒下的还有满脸通红的林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