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诱饵(中)

类别:高辣文       作者:林小珑     书名:逐光者
    另一边,肖甜意从在公司开车出去就发现了不对劲。
    她或许感情上大大咧咧,但别的事上很谨慎细致。当她拐了几个弯后,才后视镜里望去,发现了一辆黑色的小跑。
    那辆车不对劲!
    一直跟着她!
    她放慢了速度,果然,后面那辆车也放慢了速度。
    她倒也不怕,她本就胆大,又兼学过柔道和散打,还一练多年,拿来防身还是行的。所以,她一边关注着那辆车,一边看红绿灯拐弯。突然,h灯开始打闪,她再度放慢了车速,堪堪停下,在看到那辆车也在后方十米停下后,她突然将油门一踩到底,小甲壳虫在夜色里似飞了起来般,一支箭般蹿了出去,堪堪闯过了起跳的红灯。而后面那辆车想加速已经来不及了,但它也是狂,无视红绿灯,直接冲了过去。
    可是,终究是迟了那么十来秒,小甲壳虫早汇进车流,然后又不知拐哪里去了。
    黑色小跑里的人很急,拨了一个电话:“我跟丢了。”
    对方顿了顿,说,“别急。你直接去凶宅。她一定在那里。”然后又道,“别再让她跑了。”
    肖甜意也是飙车到的凶宅。
    停好车下来后,她拍了拍手道:“姑奶奶可不是吃素的。”
    这里被拉了封条,闲杂人等是不能进的。但肖甜意不同,这一次她是和警民关系科合作,能自由进出这里也是得了特许。只不过,她本应是明天由警察陪同前来,但她坐不住。写完新闻稿发出后,就直接过来了。
    她沿着屋墙四处查看,虽然已经推倒了一边墙,但所幸及时停工了。证据的重新搜索,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她在花坛边上看了许久,也模拟了从这里踩上去,够着一截水管再往上爬的行动。的确是匪徒容易进入的地方。
    二十多年前,那时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的,道路上的监控不多,而城市的楼房尚有不装防盗窗的,更何况是城镇区。村民们全是彼此熟悉的老面孔,更不要提什么变态连环杀手。所以,都是比较随意的房屋状态。
    而且即使有防盗窗,对于某些惯偷,混混,有心做坏事的人,要开一把普通的锁,绝不难。
    肖甜意从二楼水管往下爬,套了鞋套的鞋子一脚踩在花坛边水泥砖上,然后跳了下来。
    她蹲在那里仔细看,警方今天已经从那里做了新取证。她还记得下午和**罪犯曾牛的谈话,曾牛提到,当年他是从正门进入的,因为那里的门锁本就没锁紧,他来时没在意,以为是锁上的,但一用力拍门就开了。他上到二楼,就看到了倒在血泊里的方红,他一时心慌,脚踩到了方红身上流出的血液,留下了鞋印,然后他是从正门逃跑的。跑时又太慌,下楼梯时摔倒了,所以手扶在楼梯把手上,又到处留下了他的指纹。
    再加上,他喜欢方红,一直对她有纠缠,而她讨厌他一直对他恶言相向,所以大家都知道他们之间有嫌隙。一上法庭对他很不利,他不能提供不在场证据,且他当时被抓时,警方还从他手里取走了一把可作女子发饰用的全金竹子造型发簪。
    肖甜意又踱步到门边,再往里走,一边走一边思索。当时,她问他,“为什么要取走重要证物。是打算毁灭证据吗?”
    曾牛回答的是,“我当年喜欢她,想把她,买了个纯金的发簪哄她,好歹想让她陪我睡一晚。谁知道,她拿了我的礼物,就翻脸不认人。我什么好处都没得着,所以一直纠缠她,想……想要她。当晚,我没想去干什么,就是想去找她谈,可是去到才发现她已经死了。我当时很怕,看到插在她下体的那支金簪,所以……所以我就拿了回去。因为很多人都知道,那支金簪是我送的……会……会查到我。”
    肖甜意已经来到方红的卧房,那里重新画了一个圈,模拟26年前的案子。是按照26年前的照片还原的犯罪现场,就连血迹的扩散范围,也重新用红色笔圈出来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里哪还有什么血迹,但现在看着依旧Y森森的。肖甜意倒不怕,蹲下来看血迹范围。当年的现场照片她也从甜静那里得到了,她看过,也问过一众刑警以及法医,那些血量不足以造rEn死亡。“荡妇”二字,也是生前刻上去的,刻得浅,并不深,只有一处是用金簪捅成的伤口面积,金簪本身很细,长七厘米,捅进去五厘米且没有碰中重要器官。最重要的是,她会出血流成好几摊,用现在的眼光和犯罪心理学来分析——是因为凶手是个虐待狂,甚至是变态的那类虐待狂,他刻意用刀在她身上手脚大腿手臂上到幢埔割,有深有浅,但都不足以毙命。
    其实,说起来,方红真的没死。她只是假X窒息,她躺着的地板上有枕头,应该是拿来闷她口鼻的。但她没死透,凶手以为她死了,就跑掉了。可惜的是,方红听说疯掉了,一直被关在精神病院里。正因为她没死,所以才判的无期,否则曾牛也等不来今天的以证清白的机会了。
    当年,DNA技术还没有普及。在今天司空见惯的DNA测试,在1988年以破案最先进最高效的美国,还是尚未得到法律界认可的新鲜技术,很多人法律界人士甚至没有听说过,所以更不要提在我国国内。
    当时,是测试的血型。曾牛和凶手留下的精-液检测出同属A型。最后因此判定了他有罪。
    现在再回头来后,以当时我国国内的技术和条件,曾牛的确有动机、有时间、又没有人证,对他不利的物证都是一大堆,所以会有这样的判决,真的很难去计较清楚了。
    肖甜意叹息了一声。
    突然,门外楼道里传来极轻的声音!肖甜意躲在门后,她深呼吸了一下,从衣袋里取出防身用的弹簧小刀。
    一只手从门外伸了过来,直接按了开关,原本还光亮的房间突然变得一片黑暗。
    肖甜意猛地冲了出去,一手卡在对方喉部,遭到对方飞脚踢到了手臂,但她手臂一紧一松,以柔克刚将人甩飞了出去。
    但对方也不是好惹的,随即跳了起来,猛地向她扑去。
    肖甜意眼前一团黑,那个人影也是穿着黑衣黑K,行动更是难以捕捉。
    她和对方扭打,被狠踢了好几脚,狼狈得不得了,头发也散了。
    对方却一怔,猛地收了踢过来的飞腿。单腿“哗”一声,直接踏碎了木地板。
    肖甜意被吓着了,知道不是来人对手,正要逃跑,身后一道黑影猛地蹿了上来,一脚就将那人踢倒。
    那人也是强悍,猛地跳了起来,在黑暗里,两个人对打了起来。
    熟悉感一点点蔓延,肖甜意原本跳得快要扑出胸腔的一颗心居然本能地渐渐平稳了下来。她喊,“木深!”
    “木深,是不是你?!”
    对方那道黑影本就不敌,被简沐一个擒拿手,直接揪翻在地。
    可是那道黑影好像不要命,已经喘得厉害,居然还长腿一蹬,跃了起来,扑过去和简沐撕打,招招都用尽全力,非常凶狠。
    肖甜意惊呆了,很怕简沐有事,怎么也不愿走。
    简沐寻了间隙说,“是我。你快跑!”
    那人再度被打趴下。这一下,简沐下了狠力,卸了他一只右手。简沐举起拳,正要往他头砸下去,那人忽然说,“简队,是我,伙计。别打了!”
    简沐猛地松了手,从地上跳起来,骂道:“你神经病吗?早点说出来会死吗?!还攻击甜意和我?!”
    肖甜意噔噔噔地跑去开灯。
    “啪”一声,走廊和卧室的灯全亮了。
    在看对方,简沐还是好端端的,就是本就短短的头发此刻乱了些,一头的汗,说不上多狼狈。汗沿着他蜜糖色的脸庞滑下来时还相当性感。
    另一个伙计就狼狈多了,脸早肿了,眼睛也肿成了一条线,右手脱臼了,此刻就这样吊着……嘴角都是血,看起来有点惨不忍赌……
    肖甜意:“……”
    简沐呸了声,“神经病!”
    肖甜意努里,冲上去质问他,“你干什么要袭击我!”
    陈明明笑了下,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我们组的师姐本来是保护你的。但是你开车把她撇开了。大家都不知道你去了哪。慕教授说,你会去凶宅,那里危险,让我去。”
    “我跟过来,突然遭到你袭击,我以为是凶手重回犯罪现场,所以……出手重了点。但发现你头发散开,知道是女孩,哦,是你后,我马上收脚了。”
    简沐很光火,重重地又踹了他一脚,把他踩到地板上,“你找死!你撩我打,发神经!”
    陈明明要起来,又被简沐踩趴下。
    肖甜意急了,“都好好说话!快起来!”
    陈明明这才得以站起来,说:“能和简队过招,是难得的机会。可惜,我还是自视过高了,根本不是你对手。”
    简沐突然就抓住了他的右手,往上一掰,替他接好了脱臼的手。
    “呵,想和我打,你再练十年吧!”简沐十分不悦更不耐,骂道:“滚!”
    “可是我要保护……”
    “滚!”简沐又踹了他一脚,几乎没把他人踹下二楼去。
    肖甜意:“……”这好好的孩子,怎么变得这么暴躁了呢……
    陈明明不好再惹上司,识时务地走了。不过他没走远,在对面街等着,决定暗暗保护肖甜意。
    “这人就是个神经病!”简沐气得不行。
    “他好像有点眼熟。”肖甜意道。
    “你见过他的。你第一天进警察学堂,我带的那队新人。他是个人才,身手也是那一届新人里最好的。只有他能跟着我跑到终点,耐力很不错。我本想让他跟我。但我后来换了岗位,他就跟肖甜静了。”简沐说,“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病!”
    肖甜意抿着嘴乐。
    他不悦,敲她脑门,“你都不知道你有多危险。”
    肖甜意叹了好气,觉得还是要和他认真谈谈的。于是说,“木深,难道就因为怕危险,我就要放弃我的理想,以及放弃找出真相吗?换了是你,你会吗?你不会,我也不会。我们都是一样固执的人。木深,你说服不了我的。”
    “从前,那些年,我也这样过来了。在战地,比在这里危险一百倍!我没有退缩,也没有怕。”
    简沐安静地听了她话,沉默了许久,才道:“行吧。但你要答应我,让我保护你。你要查什么,我也不拦你。”
    肖甜意一静,觉得应该是和警方的部署有关。而简沐这次的行为也很怪,她能感觉出他与以往的不同,他极度紧张。
    “好。”她说,“我不会拿我自己的生命来冒险。警方有部署,我照做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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