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吃货二人组

类别:言情小说       作者:浮世落华     书名:带娃种田:穿书大佬娇养病弱王爷
    这会儿离他们有十里路距离的地方。
    顾春华和陆延庭现在也生了一堆火。
    陆延庭搓搓手有点儿为难,把手伸在火上,感受到了那一丝温暖。
    “娘,咱俩出来的太急,都没带干粮。”
    顾春华白了眼陆延庭,她光想着把儿子追回来,却忘了贩私盐不是去县城里赶集。
    路上她才知道,贩私盐起码要走一千多里路。
    儿子虽然不知道路线,可是范围可是大了。
    况且从一路上追踪的痕迹,那个傻小子和另外一个人居然脚程也不慢。
    他们一路紧赶慢赶,可是对方也一直没停。
    距离居然始终没拉近。
    要是知道她也不能没有准备,就这么上路。
    顾春华觉得要见到那个不孝子,非要狠狠地揍他一顿,别以为他二十多岁,自己这个当娘的就不敢揍他。
    有这么坑娘的吗?
    可是要长途跋涉,暗暗有些后悔,家里都没交代清楚。不过好在家里有银子,也有儿媳妇儿在。
    病秧子虽然有要吃药,不过不是还有初五吗?
    再说喝了她的基础药液,身体底子绝对没问题。
    顾春华看了看这荒郊野岭,大半夜的去割枯草也不现实。
    超市虽然是个金手指,可是一旦没有积分,啥也没有。
    上辈子她早就领教过超市的抠门。
    才养成了不怎么倚仗这无人超市的习惯。
    现在还算好荒郊野岭不算什么。
    她一个受过训练的人,这种野外宿营那是常有的事情。
    “没带干粮怕什么?这满山遍野不都是干粮。”
    顾春华拍了拍衣服上的图,站起身。
    陆延庭急忙站起身,“娘,我跟你去。”
    他娘太厉害了,要是自己这黑天半夜的,他可不敢乱闯。
    林子里万一有野兽怎么办?
    可是他娘是个连野猪都能撂倒的女人,还怕其他的东西吗?
    顾春华想了想,抓了野物,回来总得有人收拾吧?
    得有人打下手吧?
    剥皮抽筋,洗擦干净总得有人干。
    好吧,本来她也有意栽培老二,既然如此就当一回师傅。
    看着顾春华从树洞里摸出来一只肥美的兔子。
    那兔子正睡觉,这会儿被弄醒,有点儿发懵。
    四脚朝天的努力挣扎,可惜都扛不过眼前这只大手。
    顾春华轻轻拍了一下兔子头,兔子立刻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顾春华把兔子扔到儿子面前,“剥了皮,收拾干净。回来咱们俩烤兔子吃。”
    陆延庭一听,爽快的答应一声。
    “好嘞!”
    不过顾春华还是没有掉以轻心,这大晚上的谁知道这山上还有什么看不到的危险。
    陆延庭去小河边洗兔子的时候,还是跟在了身边。
    顺手在路边的野草里还揪了几个,觉得有用的调味料。
    谁让她这双眼睛夜视绝对没问题。
    洗刷的干干净净的兔子,被树枝四仰八叉的穿成了一个大字形。
    架在两个大树杈子之间在燃烧的火苗上徐徐的转动。
    陆延庭一边摇树枝,一边不由地吸鼻子。
    “娘,我也没看见你放啥,就放了点儿这破树叶子,这破东西。怎么味道这么香?”
    平日里也没有机会在野外烧烤,他平日里在山上踅摸。
    有时候逮只野鸡,逮俩小鸟儿在山上烤过,可是烤不出他娘这手艺。
    也没见他娘做什么。
    顾春华白了他一眼,“好了好了,你看着兔子,别一会儿把外面烤焦了。”
    过了不知道多久。
    顾春华用木刺轻轻挑了一下兔肉,一股浓郁的香味儿散发出来,点点头,“好了,可以吃了。”
    陆延庭一听这话,急忙把木架子搬到一旁。把火堆移开。
    “娘,你先吃。”
    虽然陆延庭看到兔子早就已经在那里咽口水。
    居然还真的很有孝心,硬是忍住自己的哈喇子,把头扭到一边让顾春华先吃。
    顾春华看了看陆延庭,满意的点点头,她不会养儿子,不过会养战友。
    陆延庭起码品性不错,而且这几天观察看来除了莽撞一点,其实还算是聪明伶俐,反应也很快。
    再加上动手能力强,几乎是举一反三。
    这小子天生就是一个当兵的料。
    她不会教育儿子,更不会教育子孙,没有这个先决条件也没有这个经验。
    可是她知道怎么和自己的兵成为朋友。
    就让她和陆延庭成为一对母子名义的战友。
    拿出木刺,只见顾春华手起刺落。
    整个兔子居然被她从中整整齐齐的一分为二。
    那个干净利落,而且两份兔子的大小几乎是毫无差别。
    陆延庭把头扭到了一边,只听到身后传来了某种声音。
    荒郊野岭的他也生怕有什么意外。
    一回头却看到兔子已经变成两半,只看到顾春华用树枝挑着半只兔子递给他。
    “一人一半。”
    陆延庭看了看兔子,兔子虽然肥美,可是去掉皮和内脏以后整只兔子只有三斤多。
    烤完了之后,兔子还有点缩水。
    要是让他一个人吃都不够,刚够塞塞牙缝。
    娘虽然弱不禁风,其实娘也饿了这么多天,他怎么会不知道?
    那天在会宾楼吃饭的时候,娘一个人可是吃了三碗米饭。
    就他娘这饭量,这只兔子下去也就刚刚够。
    他娘现在分出一半儿的兔子给自己,就是宁肯自己挨饿,也生怕他这个儿子挨饿。
    “娘,您先吃,您吃饱了我再吃,要不然我吃这个兔头,我最喜欢吃这兔头。”
    说着把半个兔头拧下来,拿着兔头就要走,却被顾春华一把拉住了。
    “让你吃你就吃,咱俩还要长途跋涉这么长时间。谁知道要走到哪一天!饿着肚子明天怎么赶路?”
    说着就把手里剩下兔子塞到他的手里。
    “趁热吃,外焦里嫩,特别好吃。对了,明天白天赶路的时候,你记得提醒我。咱们白天就得把晚上的干粮准备好,明天多打两只兔子。
    咱们一人一只,谁也不用抢。”
    顾春华撕下一条兔腿咬了一口,虽然说手艺和火候差强人意,可是不用自己动手。
    陆延庭一听顾春华的话,急忙点点头,他娘说的对,明天还要赶路。
    “娘,我知道了,明天白天我一定想法子在路上抓野兔。”
    娘抓野兔的本事,他可没有!
    看来他还得好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