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卖掉

类别:言情小说       作者:浮世落华     书名:带娃种田:穿书大佬娇养病弱王爷
    “顾娘子,实在是有些抱歉。”
    刘奎志刚才让人把桌子撤下去的时候,自己都有点儿没眼看。
    顾春华做的菜的分量是绝对大。
    别说他们四个人再来,四个人也够吃。
    刘奎志也算是从小锦衣玉食长大的。
    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像是饿死鬼投胎一般,在桌子上跟别人拿着筷子争来抢去,就为了一块肉,筷子都能打一架。
    问题是显然剩下三个人看在他是会宾楼少东家的份上,没好意思和他硬抢。
    一个人吃的最多,最后连麻辣香锅里的汤汁都拌着米饭全进了肚子。
    此生吃过最饱的一顿饭,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不由自主地会打个嗝儿。
    刘奎志实在是为自己感到丢脸。
    顾春华含笑道,“少东家,言重了!东西全部都吃光,就是对一个厨子最好的夸奖。”
    淡然的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后挺着肚子的两个人。
    初五和陆延庭也没少吃,两个人刚才可没少跟少东家抢菜。
    要要不是顾春华在桌子底下用脚使劲儿踩两个人的大脚趾头,估计两个人可不能让邵东家吃的这么心满意足。
    初五现在还感觉回味无穷,还别说他跟着爷算是见过世面,吃过宫里御膳房东西的人。
    什么山珍海味天上跑什么山珍海味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没有他们爷府里没有的。
    可是跟眼前的这两道小菜相比,还真的是大巫见小巫。
    看起来非常家常的两道菜,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可是偏偏吃的让人意犹未尽。
    初五终于对眼前的这位冒牌儿夫人总算是有了几分另眼相待。
    陆延庭属于猪八戒吃人参果,两道菜的味道他知道好,但是好在哪儿说不出来。
    反正他就知道今天这顿饭填饱了肚子,相当于他一个人把两天的饭全吃到了肚子里。
    回家可是给娘省了不少粮食。
    这顿饭大块的肉他可没少吃,东他娘怕他们不够吃,肉块儿都切得特别大。
    顾春华对于老二刚才吃饭时的失礼,真的是没眼看。
    看来她得回去之后好好教导儿子们的礼仪。
    “顾娘子,你今天做的这两菜一饭,真的是我从来没有吃过,就是不知顾娘子能不能把这做菜的做法教给我的厨子,当然这方子我也不白要。
    我肯定会给顾娘子一个合适的价钱,你觉得一个方子50两银子如何?”
    刘奎志非常中肯的提出了他的建议,50两银子的确不少,而且这两个菜肴看起来更像是市井人家常吃的菜肴。
    50两银子那可是普通人家几年的收入。
    顾春华不知道这里的物价到底怎么配比,但是起码知道谈价钱肯定不能对方一口价。
    “少东家,你想要买方子也不是不可以,不过50两银子就想买走东坡肉的方子,这个价格可是不合适!”
    刘奎志刚才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自然是觉得想要压低价格。
    50两银子买这个方子,价格算是不高不低,认真的说一个成熟的菜肴配方。
    尤其是市面上从来没有见过的应该都是家传配方,这种家传配方50两银子不算高,但是也不算低。
    刘奎志只是想试探一下顾春华的底线。
    “那么顾娘子你觉得多少银子合适?”
    “少东家长话短说,我也不想分析利弊,更不想分析市场,也不想给你摆出来各种长篇大道理。
    我只是想说明白一点,这两道菜只是头盘菜!我们家祖传的手艺会不少的菜肴,你要想对付鸿宾楼,光凭两道菜估计办不到!
    我也不欺负少东家,60两银子方子你拿走我包教包会!”
    说是不说,可是实际上说了更多。
    刘奎志淡淡的笑了笑,看来这位姑娘子还真是个人物。
    “好!顾娘子既然这么说了,那60两银子咱们就说定了。现在咱们就签契约方子卖给我们,除非你们家自己家做着吃,否则的话这个方子绝不能再外传。
    一旦外传你们顾家就得砸锅卖铁赔偿我们的损失,当然了我们刘家也不是吃素的,在这县城里这么多年到底有些根基。
    也跟县老爷,府城里的府尹大人多少有些交情,在下不是威胁顾娘子,只是摆明白让顾娘子明白利害关系。”
    “少东家,请放心我们虽然是平民老百姓,可是也知道诚信做人,只要我们答应了,必然说得出做得到。”
    顾春华如此大气的回应,倒是让刘奎志更加高,看眼前的这一位娘子一眼。
    很快账房的先生已经写好了契约双方签字画押,当看到顾春华拿毛笔挥洒自如的,居然写出了小篆的字迹。
    不由的把刘奎志吓了一跳,这民妇可不像是普通妇人。
    就这一手毛笔字就能看出来,曾经接受过良好的系统教育,这种字迹没有长达十几年的浸淫,绝对不可能练就如此的功力。
    刘奎志对于顾春华的身份更加好奇,无论怎么看顾春华身上都像是一个普通的农妇,可是偏偏身上各种迹象表明此人大有来头。
    “顾娘子没想到还有如此的一手好字!”
    连刘奎志看了这一笔字都觉得有些惊讶,这姑娘子多亏是个女儿身,如果是个男子,绝对是一个走科举的好料子。
    “少东就见笑了,我这一笔字闺阁时曾经练过,后来又跟随我家夫君练了几年,总算是没有人没有给相公丢脸!”
    顾春华并不知道原主会不会写字,不过跟着一个会读书的秀才相公会写字也很正常吧,只能把这些归功到以前的出身。
    “我爹可是举人!”
    陆延庭自动自发给他爹安排了一个出身,当然在他的心目中爹可是出去科举了10年。
    再怎么样现在也应该是个举人,不然的话他爹不能带着奴仆回来。
    虽然说他爹带只带了一个仆人回来,但是跟他们家相比,自然是有呼奴唤婢资格才敢买仆人。
    要知道这个年代对于拥有奴仆也是有严格规制的,普通老百姓可没那个资格,想买人就买人。
    他爹现在不是带了一个人回来吗?就证明至少他爹要比秀才更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