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入夜Ⅲ

类别:玄幻小说       作者:半步炼狱     书名:高塔之子
    吃饱喝足,马尔斯带着安米米回了家。
    兔子姑娘表示今天晚上有一个大节目,所以就进行豹画卷轴的活动了。
    “什么活动,我怎么不知道。”孟陬用小锉子处理着手里的合金牙上的牙垢,一边用他那张因为拿出合金牙而漏风的嘴问道。
    “今天夜间正午,红月登顶,你可以看一看网络上的情报, 这事二十年一遇,这对兽人种甚至是整个亚人种来说都是最神圣的夜晚,所有兽人种都会在这一夜解放自己的真我,我,以灵魂真正的模样示人,所以我到时候全身长毛你可别意外。”安米米笑着说道。
    “你的意思是不是畸变,对吗?”马尔斯的确听人说过红月登顶的故事。
    “当然,红月登顶是非常神圣的,兽人种与亚人种们会在天台上彻夜狂欢。”安米米说到这里看向马尔斯:“你不邀请你的姑娘们过来玩吗。”
    “好啊。”马尔斯点了点头, 一边将车交给自动驾驶一边掏出手机。
    “咦,人类为什么不参加狂欢呢。”孟陬有些好奇的放下手里的平板问道。
    “因为人类的灵魂本就与外表一个模样,表里如一,说的就是人类啊,我们兽人种与亚人种在一万年前混沌还未入侵,古代人刚刚建造完成星轨的时代,是被古代人创造出来的人工生命。”
    安米米所说的故事,马尔斯在高塔的牢房里听保利老师说过,老师说,古代人创造了太过美好的世界,以至于让那个时代的人有了一种错觉,以为他们自己就是神明,所以在泰南,家养妖精与雪豹种兽人被创造了出来;而在西陆,各种兽人种也一样出现了;在北美新大陆,更多更奇怪的生物被创造了出来。
    但人力终有尽, 生命终究会有尽头,正因为如此,人们开始追求永生,义体,电子脑,记忆烧录……这些在如今看来都带有一丝科幻色彩的东西,在那个时代只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技术。
    而当亚空间接触到这个宇宙,邪神欺骗了太多想要永生的凡人,将生命转化为畸变异种在很多人看来更像是复生,于是在信仰窃据的时代,混沌入侵,文明于飘摇中恍如风中残烛,是一代又一代不屈的生命守护着这片大地,代表文明的火焰最终重燃,生命们混沌的入侵改变了太多,有曾经做为工程学生命的生化人变成了活尸,也有兽人种的氏族全身长满了毛发,也有氏族有着更大的耳朵与尾巴,而有的氏族,有着更强大的实力与特异的外表。
    但这些生命都没有走到最后, 随着大毁灭的结束, 亚空间不知为何与这片宇宙剥离之后, 这些变化后的外表都不见了。
    当然,这不是真的消失了,而是藏进了兽人们的身体里,做为隐性基因一代又一代的传承着,而当冰河期结束,红月登顶,在这个夜里,所有兽人种与亚人种的孩子都会在这个夜晚将自己灵魂最强大的一面展现出来。
    在马尔斯看来,算是祖上阔过的另一种证明。
    要半夜的话,应该还早吧。
    不过最近马尔斯一直都没有时间深潜,现在正好,回家休息一下,顺便去树底下看看自己最近这一段时间到底赚了多少。
    ………………
    既然都这么想了,马尔斯一回家就躺到了摇椅上,在闭眼之前,思考的是这一次是怎么降落。
    在睁眼之后,马尔斯看着天穹顶上的星尘,老样子,没新意,马尔斯吐着槽在转身的时候,突然看到不远处的位置有一个小小的点,那似乎是另一个深潜者?
    马尔斯这么想着的同时,那个小小的点已经落入了灵能海。
    马尔斯眨了眨眼,有些不大敢肯定那到底是谁。
    然后过了几秒,他一头扎进了海里,然后一头扎在了草地上。
    对于自己来到巨木面前的动作没有任何新意,早就已经麻木的马尔斯将自己的注意力投向了眼前的大树。
    有些时候没来了,最近忙得很,所以看到那个小圈圈里的整整十五个点数,马尔斯还是挺开心的。
    自家的天赋树还是那么大,而理所当然的,马尔斯将注意力投向歌者,如果歌者不行,马尔斯就往战斗法师上投。
    能自己抄书就抄,做为一只铁公豹,马尔斯绝对不会把技能点花在这上面。
    当然,在点之前,马尔斯确认了一下自己的属性——现在马尔斯的属性是力量12.3,敏捷22.1,体质13.6,灵能19.3。
    灵能终于十九了,快乐就是这么简单,马尔斯往歌者的方向看去,发现有五个选项。
    比以前都多啊,马尔斯只能耐着性子点了第一个选择。
    小图标是一个剑的图案:歌者手中有剑时,他是无敌的,他们在使用剑类武器时对抗敌人,对抗力量加三。
    正义,永远在持剑的臂围中。
    马尔斯小小的思考了一下,对抗力量加三,也就是说,现在自己的力量是12.3,如果用剑格挡或招架敌人的攻击时,力量会变成15.3?
    应该是这样吧。
    想到这里,马尔斯点向了第二个节点。
    小图标上的图案为匕首图案:有歌者更喜匕首,在持握匕首时,他们能够在阴影中穿梭,选择此节点时,获得阴影穿梭能力,每30秒,你能够跃入你面前的阴影,然后从之前指定的另一处阴影里跳出来。
    阴影中的猎人更喜欢在刀刃上跳舞的感觉。
    哇喔,这个能力一看就是超强,马尔斯觉得如果后面三种不行,这就是马尔斯必选的了。
    这个能力配合马尔斯之前的能力,什么叫超高机动啊,马尔斯有理由相信,如果不控制一下自己的速度,只怕他自己能够把脑浆子从耳朵里甩出来。胡思乱想到了这里,马尔斯选择了第三个节点。
    小图标上的图案为短剑图案:短剑,自有文明以来,这种短剑杀死过无数人,也保护过无数人,选择此节点时,手中短剑将无法被任何力量破坏。
    马尔斯倒抽了一口冷气——这是什么概念,短剑在手,任何事物都无法破坏它?
    听起来是真的好强,但还是算了吧,这东西就算无法被破坏又能拿来挡住什么,这东西又小,又短,又可怜又无助。
    所以马尔斯看向了他的第四个选择。
    小图标上的图案为斧子的图案:斧子一开始是被做为工具使用的,但很快的,人类发现这种工具在杀戮方面的才华,选择此节点时,手中的斧子将能够破坏对手的任何防具。
    哇,难道连动力甲都能砍开吗?
    马尔斯这么思考了一下,然后又觉得这肯定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以灵能者与法爷来看,对付动力甲的手段有太多了。
    所以马尔斯看向了最后的节点。
    小图标上的图案为光剑柄的图案:光剑,人类从自己编造的故事里找到了灵感,而当材料学过关之后,它就被制造了出来,而在这时,混沌也来了,这些旧时代的剑在新时代依然保护着它们的主人,选择此节点时,所有灵能与术式的杀伤力增加一倍。
    马尔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最后的节点。
    匕首?
    那是什么孩子的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