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美金,警告所有人要是敢还价,就等着给刀疤黄收尸。
陶秋安看上一眼,就认出手指套着的翡翠戒指确实是刀疤黄的无疑。
凑齐钱倒是不难,美金不够就用英镑、加元、甚至人民币补上,刀疤黄手下能干的人也有自己的生意,调动现金确实是件挺容易的事。但难就难在接下来该怎么办,就这样把钱交出去,谁知道刀疤黄能不能活着回来,此时又没有主心骨,意见不合就开始吵吵嚷嚷。
陶秋安眉毛抽动一下,站了出来,对送货的绑匪说:“我带上钱和你一起去。”
他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愣住了,单枪匹马去交赎金,等于拿命去冒险。
绑匪刚张开嘴,陶秋安顺手拔掉旁人腰间的手枪,用枪口把他嘴巴给堵住了:“别嗦,不答应你也别想回去,有的是方法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绑匪点了点头,但他只是个小喽,做不得主,打了个电话以后这事才定下来。
陶秋安一手提着装有巨额赎金的公文包,跟着绑匪身后在大街上走,上了公交车,又转乘地铁,绕来绕去最后还是回到了市中心。他看见绑匪走进高尚住宅区的后门,心底了然,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了,因为刀疤黄在这个小区有套别墅,还包养了一个情妇。
他前脚刚迈进别墅,立刻就被好几把枪指着,接着,门就砰一声关上了。
陶秋安打量了一下周围,视线就落在刀疤黄身上――这个男人正坐在地毯上,背靠着玻璃茶几,估计是被毒打了一顿,满头满脸都被血糊住。他的右手已经被砍掉了,虽然有一根皮带绑住伤口,但仍在慢慢的滴血。
他扯了扯嘴角,干笑一声,对沙发上的男人说:“火鸡,是你啊?难怪下手这么狠。”
留着板寸头的火鸡说:“少废话,钱带足了?敢出幺蛾子连你的手一起砍了!”
火鸡是刀疤黄的仇家,两人的恩恩怨怨说也说不清,这场绑架中带有私怨,形势就变得很不利了。
“当然带足了。”陶秋安拉开公文包,反转,把里面的钞票纷纷扬扬倒出来:“只是美金不够了,补了些英镑和人民币,保证有多没少,你们应该不会介意吧?”
所有人的眼睛都被花花绿绿的票子吸引了,一大堆的现金,比一串数字有冲击力得多。
“哈,给我开……”枪字还没有说出口,火鸡眼前一花,就被从后方勒住了脖子。
陶秋安的动作飞快,一步个箭步跨前,然后单手撑住茶几,再一个空翻,正好落到火鸡背后,直到这时其他人才反应过来。紧接着,他拧紧了手臂,肌肉勃/起,一下掰断火鸡的脖子!
他单手提起火鸡的尸体挡在身前:“你们求财,我为了救人,犯不着拼命。”
屋子里七八个人都懵了,因为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
谁也料不到,一个看上去像大学生般的青年,突然间发难,轻而易举的杀掉火鸡。
“拿上钱,滚!”陶秋安厉声说。
江湖是最虚伪的地方,江湖中人更加虚伪,常常把义气挂在嘴边,其实利字当头。只不过有些江湖人的信义廉价,有些人的信义比较昂贵,价码都取决于名气和地位――这也是刀疤黄教他的第一个道理:只有傻子才相信江湖义气。
所以当这些人一窝蜂的涌上去捡钱,陶秋安冷眼只是看着。
这三年来,他已经见识过太多人性的丑陋,换句话说,就是麻木不仁了。
他仍然分得清是非对错,只是不再追求问心无愧,杀了那么多人,他早就没有天真的资格!
刀疤黄这个跟头栽大了,不但失去一只手,肋骨也被打断,连牙齿都掉了两颗,但是能保住一条命,所以对于自己的伤势他倒是很看得开。
从重症监护室转到了普通病房,他甚至有心情开起玩笑来:“我真是白养了那婊/子五年,把我卖了也要卖个好价钱嘛,结果反倒把自己的命赔进去了,唉,果然是婊/子无义……”
围绕在病床边的手下都纷纷附和,有人嘲笑那女人活该,有人指责她水性杨花。
陶秋安坐在人群外围,一边削苹果一边说:“老大,你掉牙就别说话了,漏风。”
顿时,病房里鸦雀无声。
刀疤黄哈哈一笑:“你小子总是那么有意思。”
陶秋安不出声,专心致志地削苹果,从前他忌讳刀疤黄,现在世面见多了,觉得也不过是常人一个。他既然认了刀疤黄当老大,该讲的礼数和规矩他都会遵守,可他真的不图刀疤黄什么东西,自然也就没必要卑躬屈膝。
正当这个时候,有人推门进来报告:“老大,安哥,那伙人已经截住了,钱也拿回来了。”
“我去处理。”陶秋安站起来,把苹果递过去给刀疤黄:“老大,送警察还是做掉?”
“做掉,让他们蹲监狱根本是浪费米饭。”刀疤黄靠在床头,用牙签挑了一小块苹果,看了看他,皱眉:“怎么又这副打扮,整天打扮得个青春剧男主角一样,想坑谁呢你?”
“不习惯,老大,我先去忙了。”陶秋安掉头走。
“对了,明天你代我去开董事会吧,别给我丢人哈。”刀疤黄高声说。
满屋子的人都惊讶了,连陶秋安也愣了愣,但他向来不会违背刀疤黄的意愿,便说知道了。
刀疤黄摆摆手,驱散了众人,琢磨起陶秋安的事情来。
喜欢玩玉的人,通常都相信缘分,所以他觉得陶秋安和自己格外有缘。
当初这个男孩在邮轮上对他说,我可以帮你做任何事,你可不可以帮我变强?
他当时很诧异,甚至以为这是一个套,可是却鬼神神差的答应下来。
于是在接下来的两年里,陶秋安像海面一样疯狂的吸收和壮大,加上吃苦耐劳,性格坚忍,成长的速度快得让人吃惊。刀疤黄身边不缺人,更不缺人才,所以他更欣赏陶秋安精神层面的东西,太坚定了!
虽然陶秋安看上去轻轻松松的模样,其实一只脚腕上绑着十公斤的铁沙袋,除了洗澡睡觉几乎不拿掉。每天只睡六个小时,余下的时间不是学习就是训练,或者完成他交代的事,一丝不苟。
若不是亲眼所见,刀疤黄很难想象得出,有人能把自己逼到这个地步,简直跟自己过不去似的,在花花世界里把日子过得比当兵的还苦。
并且他看得出陶秋安眼里没有名利,于是更用心的栽培,好比雕琢一块璞玉,让刀疤黄有种成功感。但是陶秋安还是太年轻了,所以明天让他去应付那些老狐狸,就当磨练,而自己也乐得清闲。
刀疤黄打着如意算盘,用力啃一口苹果,刚好磕到嘴巴里的伤口,哎哟一声。
经过绑架一事,陶秋安已然成为刀疤黄的心腹,刀疤黄住院期间,经常代他出面应酬办事。他虽然资历尚浅,但毕竟功劳摆在那里,其他人嫉妒归嫉妒,但也没办法挑刺。
直到刀疤黄康复出院以后,也时常把陶秋安带在身边,他渐渐在道上也有了些名气。
黑道并非总是腥风血雨,刀疤黄拨了一间游戏机室,一间桑拿场给陶秋安,让他学着做生意。陶秋安也就乖乖的穿上西装打上领带,挂上总经理的头衔,走马上任去了。
这下又惹得不少人红了眼,他不过才二十岁!领结婚证都不够格的年纪。
也不知怎么的,有些流言蜚语传了出来,说陶秋安爬上刀疤黄的床,是个靠屁股上位的小兔爷!
☆、第三十八章:锐变(下)
刀疤黄猛地一拍桌子,把刚进门的女秘书吓得一震,连手里的托盘都端不稳。
女秘书边将咖啡轻放到办公桌上,边观察刀疤黄的脸色,只见他两道眉毛立了起来,目露凶光,一副想吃人般的模样。女秘书怕归怕,也知道他不会拿底下的人撒火,同情的看了一眼坐在刀疤黄对面的年轻男子,战战兢兢退了出去。
门刚刚关上,刀疤黄就开始大发雷霆:“他妈的,污蔑老子的性向也就算了,还污蔑老子的品味!无风不起浪,去把煽风点火的那家伙给我查出来!”
陶秋安一脸无所谓的表情:“老大,被压的那个又不是你,急个什么劲?”
“去你的!”刀疤黄只是想象都忍不住打个冷颤,没好气地说:“亏你还笑得出来,好端端的谁往那去想,摆明着要黑你,这事越传越开,看以后谁肯真正服你!”
他说得确实有道理,也是为了自己好,陶秋安把头一点:“这事我去办,不让你操心。”
“嗯,那些场子你打理了也有一段日子,我现在就去实地考察,顺便泡个澡,把皮给我绷紧了,要是让外面又传出我有眼无珠看错人,看我怎么收拾你!”
陶秋安施施然一笑,起身,做了个请的手势:“欢迎至极。”
其实刀疤黄也就打着考察的借口去消遣,一间正经营业的桑拿,盈利每个月最多也就百来万,这点钱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桑拿走的中等路线,里面陈设的整洁堂皇,虽然刀疤黄看过不少奢华的地方,但打从一进大门开始,对周围的布置和营造出的氛围就倍感舒适。服务性行业,最重要的莫过于服务质量,这点倒是让他非常满意,只见从大堂一路到休息厅,每个侍应都身穿简约利落的制服,面带微笑问好。
刀疤黄转悠了一圈,愣是没挑出半点毛病来,他又到办公室翻了翻账本和记录,每天的客流量相当稳定,到周末和节假日的时候更是爆场。如果不是陶秋安一直紧跟着他,也没看见打电话,他还以为都是提前打点好的。
他心里满意,泡进浴池里自然感觉到浑身舒畅,在袅袅白烟中笑着问:“行啊,后生可畏,生意倒是做得像模像样的,比那些整天只会喊打喊杀的蠢货聪明多了,你小子是怎么做的?”
陶秋安也泡在浴池里,得了称赞,也只是表情淡淡地回他两个字:“你猜。”
“恶补教科书?什么商业管理、酒店管理之类的?这倒是个好办法,笨鸟先飞嘛。”
陶秋安轻轻一摇头:“猜错了。”
刀疤黄用鼻子哼了声:“再不是就砸钱,请经验丰富人才管理。”
“也不对。”陶秋安放松身体,靠在浴池的大理石边缘,解答:“你把场子拨给我的第一个月,我什么也没干,天天就光顾市里其他的桑拿场,先看看别人都怎么做,有好的地方就记下来。”
“原来是亲身体验,然后呢?”
“涨工资,加人手,善待员工,服务质量提上去了,客人渐渐就多了。”
刀疤黄边听边频频点头,陶秋安是他见过最实在的年轻人,从不讲野心和理想,稳扎稳打的做好每件事。这样的人并非有多大本事,但是肯用心,而用心两个字比什么都强。
他在心底盘算着多给陶秋安一些机会,把这把刀磨利了,好为自己披荆斩棘。
陶秋安站起身说:“贵客,难得来一趟,我这个总经理就亲自为您服务吧。”
刀疤黄下意识地问:“你要做什么?”
陶秋安咧开嘴笑:“帮你擦背而已。”
刀疤黄看着他直发愣,陶秋安赤身裸/体的站在浴池里,水纹刚刚好浸过小腹,一副高挑精瘦的身体,仿佛每块肌肉里都蕴含着力量――虽然面貌勉勉强强算得上清秀,但身材确实挺爷们的,真想不通,他当初怎么会和黑脸鬼搞在一起。
他老脸一红,背过身,去清了清嗓子:“咳,好好伺候,少不了你的小费。”
陶秋安应了一声,伸手拿起池边的海绵块,专心的帮他擦背。
就在此时,突然走进来五六个人,全都是熟面孔。
领头的人拐进更衣室便哈哈大笑:“听说老大在这儿消遣,手头上没事的兄弟就都赶过来了,正好……”
因为被眼前的场景震撼了,所以后半句话断在了嘴里。
白烟迷茫,水声哗啦啦,从门口的角度看上去,池里的两人仿佛是贴在一起。两个大男人贴一起!简直就是赤/裸裸又奸/情四溢的画面嘛!要说他们真的没什么,打死都不相信!
陶秋安心中坦然,也就没往那方面想,腿一抬就跨出了浴池:“老大,既然兄弟们特地过来陪你,我就干活去了,账单小费全免,你们玩得开心点。”
他们的神态都极其自然,刚进来的人也只好跟着假装自然,只见陶秋安站在浴池边上,双腿格外修长,一身水光闪闪的麦色皮肤,周身都不带一丁点伤疤。更衣员立刻上前递来浴巾,陶秋安擦干身体以后,两手张开,方便更衣员为自己套上浴袍,然后系好带子,大大咧咧地走了出去。
谣言越传越离谱了,最新的版本是刀疤黄老马失蹄,被一个小白脸迷得晕头转向,连自己姓什么都快忘了,为他卖命了十几年的兄弟,还不如一个出卖屁股的贱货。
陶秋安听后一笑置之,反正他又不是女人,要名节来做什么?
只要手下的人服他,同辈分的兄弟挑不出他的错处来,他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才懒得和风言风语较劲。但是造谣的人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扯上刀疤黄,他自己要不要脸无所谓,但是不能不顾及老大的脸面。
陶秋安用了一个礼拜时间,顺藤摸瓜,揪出了散布谣言的主谋,原来竟是刀疤黄的得力助手――此人外号叫疯牛,跟了刀疤黄有好些年头,确实是个有本事的人,但性子冲、野心大。所以刀疤黄表面上是重用他,但暗地里又处处压制他,不让他的势力壮大。
事情查清楚以后,陶秋安没有向刀疤黄报告,擅自闯进疯牛经营的地下麻将馆。
麻将馆里乌烟瘴气,噪音不断,陶秋安眉头一皱,站在阶梯上扭头,对身后的手下说:“清场。”
他带来的十个人立刻冲下去,掀翻麻将桌,吆喝着开始赶人,不到五分钟,客人都跑光了,剩下都是在麻将馆里看场的人,双方开始骂骂咧咧、推推搡搡。
陶秋安走了下去,拉把椅子坐到正中央:“把疯牛叫来,十分钟不出现,就放火。”
三分钟以后,疯牛就现身了,张口就质问:“我们都跟一个老大做事,你这是什么意思?仗着老大看得起你,还讲不讲道理了?”
陶秋安不打算跟他讲理,因为散布谣言是抓不到证据的,有理也说不清!
他霍地站起来,一手捏住了疯牛的咽喉,然后用蛮力往前冲,把他重重撞到墙壁上。当疯牛张大嘴痛叫时,陶秋安突然就抽出了雪亮的匕首,插/进他嘴里一扭,削断半截舌头。
这把匕首是他随刀疤黄去泰国谈生意时看上的,刀刃是细长的三角形,不但锋利而且轻盈。
匕首抽出来的时候,疯牛嘴里的血沫子也喷涌而出,在场的人都惊呆了。
疯牛捂住嘴巴,叫得惊天动地,断掉的舌头从他口中掉了出来,是一块扇贝般大小的红肉。
陶秋安一脚把那块肉踏得糜烂,不让它有被缝回主人身上的机会,然后将疯牛甩到了地下去,冷冷地说:“你管不住自己的嘴,我只好帮你管了,不用谢。”
麻将馆里看场的也就十个八个人,既要赶紧把疯牛抬医院,也就剩下三四个人了,根本就寡不敌众,只能眼睁睁看着陶秋安带着人扬长而去。
事情闹得那么大,刀疤黄当然又要发火了,当着一众心腹的面前,猛拍桌子斥骂。
在会议室里,陶秋安等他骂得差不多了,正停下喝茶补充口水时,把身体后倾,左脚晾到了会议桌上:“老大教训得没错,都是我冲动鲁莽,我有错。”
刀疤黄又是一拍桌子:“你这是什么态度!把脚给我放下来!”
“老大,你教过我敢做就要敢当,我一时犯浑,可也没敢忘记你的教诲。”陶秋安慢悠悠地卷起裤脚,边说:“我处事不当,犯了错应该受罚,就按江湖规矩来――三刀六洞。”
刀疤黄没想到他突然来这么一出,彻底无语了。
陶秋安利落地拔出匕首,深呼吸以后憋住一口气,手起刀落,往自己小腿肚连扎三下,刀刀都贯穿皮肉,正好六个血洞!三刀扎完以后,他把身体靠进椅子里,仰头,徐徐地吐出浊气,额头冒起了密密麻麻的细小汗珠。
这三刀是他自己扎的没错,可是名目上是刀疤黄罚的,如此一来,旁人也就无话可说了。
陶秋安把匕首丢到了台面上,咬着牙说:“我对疯牛动刀子,是因为我们俩有私怨,只要他有这个本事,也可以随时来找我报仇,我等着他。”
刀疤黄站起来,一下扫掉了茶杯:“好,你们的私人恩怨你们自己解决!我不插手,其他人也不许插手,管你们打个你死我活,等哪天真打死了,我再给你们其中一个收尸去!”
于是,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正式落幕了。
从头到尾,都没有人提过关于流言的事,但偏偏陶秋安哪里不割,就是割下疯牛的舌头。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原因,可是陶秋安把事情做得名正言顺,同时又杀鸡儆猴,让人知道散布谣言是个什么下场。这样的处事方法,连刀疤黄也不得不佩服,如果当初陶秋安把事情捅他面前,无论他怎么去做,外人都会说他偏帮了谁。
陶秋安脚上有伤,不方便走动,干脆命人在桑拿的办公室里放了张小床。
昨天接到消防局的通知,近期会来检查消防设备,所以陶秋安第二天大早就叫齐员工开会,把这事交代下去让所有人准备好。到了下午,他的伤口时不时就要痛上一阵,哪里也不想去,索性睡起了懒觉来。
刀疤黄进办公室的时候,他才刚刚睡醒,趴在枕头上眼睛惺忪,头发凌乱,像个傻气的大孩子。
“老大……你怎么来了。”陶秋安声音有点哑,挣下床要迎接他。
“别乱动。”刀疤黄在他脑壳上拍一下,拉张椅子坐到床前:“自己拿刀子捅自己,你傻不傻啊?”
陶秋安抬起脸笑了一下:“戚凌也总说我傻。”
这句无心之言一说出来,两个人都愣了愣,随后默然无语。
刀疤黄摸了摸他的额头,有点烫手,可能是因为伤口引起发烧,难怪看上去整个人有点懵懂,不像平时那般有精神有活力。他又垂下眼去,看到陶秋安穿着皱巴巴的白衬衣,领口下面的几颗纽扣没系好,露出了锁骨还有大片肤色健康的胸膛。
此时陶秋安也垂着眼,眉头微皱,不知是在忍痛还是在想戚凌。
刀疤黄一颗心忽然柔软了起来。
这一刻他没把陶秋安当成属下,而是长辈和后辈,其中还隐隐带些怜惜和悸动。
“小安,在没人的时候你就喊我叔吧。”
陶秋安立刻摇头:“不行,老大,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也教了我很多,是我的恩人。”
刀疤黄伸出手指,缓缓地从他耳根滑过:“因为身在江湖,见过不少灭门惨案,所以一直没有成家,本来有个侄子,可惜他的命不好。小安,你我都心知江湖是个什么地方,别说义气,就是连情爱也不靠谱。可是我从来不会亏待自己的人,如果你跟了我……”
“老大!”陶秋安急忙打断他,尴尬地笑笑:“我不是一直跟着你混吗?”
“臭小子,脑子还没烧坏嘛,别装傻,你知道我的意思。”
陶秋安更尴尬了,低头呐呐地说:“你不是只喜欢女人么?”
“我缺个知底知心的人,你又是个懂事的孩子,我们可以从尝试开始,不行就退回原来的位置,怎么样?”
既然刀疤黄已经把话说得明白,陶秋安也不好再装傻充愣下去,打起精神应付。
他放松身体,靠在柔软的枕头上,按住了一下下抽痛的太阳穴:“老大,我也知道情爱不靠谱,可我就是个认死理的人,根本放不开自己去接受另外一个人,连嫖妓这样的事我都做不到。我不是在为谁守身,我只是对自己负责。”
“你还……”刀疤黄打住话,等他自己说下去。
陶秋安闭了闭眼睛,低声、却又坚定地说:“对,我还爱着戚凌。”
但也只是爱着而已,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盼头,因为一切已经回不去了。
做人只有向前看。
☆、第三十九章:活死人(上)
是夜,龙嘞愕奈兜缆延在厢房里。
灯光幽暗,形成一种迷迷离离的视觉感,而偶尔传出的喘气声,以及肉体撞击的声音,让这个夜晚更加的荒淫凌乱。此时段锦正坐在太师椅上,有一下没一下拨弄着拇指上的扳指,神色淡淡,眼神却极其复杂,厌恶中又隐隐带着一丝亢奋。
陶夏宁英气的面孔几乎有些扭曲,白色的秋裤已落到脚跟处――他正笨拙而有力的冲撞卧趴在床榻上的女性肉体,眉头紧锁,眼神都散了,一时分不清是痛苦还是欢愉。
他挥汗如雨的紧闭了眼睛,就着一个姿势,猛烈的连干了一个多小时。其间也不知道自己射了多少次精,反正头脑一直是昏沉的,茫然中只晓得去追求快感。
而趴在床榻的女人攥紧了被褥,咬住嘴唇,默默无声的承受着。
药力随着时间渐渐散去,陶夏宁的动作慢了下来,最后栽倒在女人的后背,肉体的气息充斥鼻腔。
段锦换了一个姿势,托着下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他等待陶夏宁慢慢恢复神智。
果然,陶夏宁终于回过了神,立刻急急地往后退,被自己的裤子绊倒,踉跄一下坐在了地上,腿间半软的器官沾着浊液。他的神情纠结,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性/器,恶心不已地提上裤子,原本涨红的脸色变得粉白。
“康伯。”段锦不高不低地喊了一声。
康伯把房门打开了,领着两个下人进来,把床榻上赤/裸的女人用被子卷起,抬了出去。
这一来一去,竟然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不愧是训练有素的家生子。
陶夏宁拧过脸,狠狠地瞪着段锦:“你满意了吗?把我逼到这个份上,你终于如愿以偿了!”
段锦好气又好笑地摇头:“你这孩子,怎么能这样对舅舅说话呢?你今年都十九岁了,早该负起开枝散叶的责任,段家人丁单薄,我不逼你,你打算拖到什么时候?”
陶夏宁一脚踢飞了火盆:“我早跟你说过我不喜欢女人!”
“我知道……你喜欢的戚凌嘛。”段锦冷笑,幽幽地说:“那个活死人。”
“我不许你这么说他!”陶夏宁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厢房。
他在浴室里拼命地搓洗自己的身体,把皮肤都搓红了,但是丝毫感觉不到疼痛,除了难过他什么也感觉不到,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太难过了,这种身不由己的感觉,逼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在段家这三年里,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太多次,段锦总是一次次相逼,打破他的底线。他早就开始后悔了,虽然在段家锦衣玉食,有人伺候,有人差遣,他却感觉到越来越空虚,因为现在的他根本没有自由可言!
可是他又离不得段家,他受不了饿,吃不得苦,没法想象餐风露宿的生活。
而且除了段家之外,像他这样的异类,哪儿还有容身之处?
就算他不为了自己,即使是为了他哥,为了戚凌,也只能咬牙忍耐下去。
段锦这种小肚鸡肠的男人,当初肯取消掉通缉令,并且留下戚凌的性命,不过是作为要挟他的手段。
陶夏宁捂住脸蹲下来,他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擦干身体,换上干净的衣服以后,陶夏宁脚步虚浮地穿过回廊和庭院,来到南边一间不起眼的小平房。他打开灯,定定地看着床上的男人,心中的苦楚一点一点渗透出来,眼睛慢慢发红。
房间里的东西既简单又简陋,一张木床,两个木柜,剩下的都是瓶瓶罐罐的药物。
三年来,戚凌在药物的影响下,有五分之四的时间都躺床上昏睡,每个礼拜只有一两天是清醒的。因为深层睡眠可以减少体能消耗,使新陈代谢降低到最低水平,呼吸放缓,连心跳也放慢,比如动物进入了冬眠状态。
但这只是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虽然用人为干扰的方式,硬把导火线接长了一点,但是炸弹迟早都会被引爆。
因为长期间歇性的昏迷,让戚凌已经清瘦得厉害,看上去是形销骨立,黑发都长到了肩膀,无声无息的躺在床上,真的非常像一个活死人。
陶夏宁趴在床边,把脸枕到他的肩头,哽咽着叫唤:“凌大哥……”
戚凌毫无回应,一动不动地平躺着。
“凌大哥、凌大哥、凌大哥、凌大哥……”
陶夏宁执拗地重复呢喃着,像一个迷途的小孩呼唤亲人,缓缓地闭上了眼睛,眼角溢出泪光。然后他踢掉了鞋子,爬到床上,侧身搂住戚凌,把脸埋进他的颈窝里,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戚凌是在天刚破晓时醒了过来,手指先动了动,紧接着是右手,再到右边的肩膀。
他一动,陶夏宁立刻惊醒过来,心里一喜:“凌大哥!你醒了啊?听得到我说话吗?”
戚凌慢慢地睁开眼睛,眼神是散的,过了好一会以后,眼珠子才会转溜。
他坐起身来,瞅了陶夏宁一眼,声音略哑:“你怎么在这里?下去。”
陶夏宁早已习惯了他冷漠的态度,心里有点苦,但面色仍然很平淡。他oo的摸下床去,也不使唤下人,自己到茶水间端了杯温水,捧到了戚凌面前:“凌大哥,你都睡好些天了,先润润嗓子。”
戚凌默默地接过水,又瞅了他一眼。
陶夏宁又说:“凌大哥,你想吃点啥?我叫人给你做去,吃了东西我陪你出去走走。”
戚凌一口气喝下整杯水,表情仍旧疏离,只是少了些冷冰冰,他动动嘴说:“小宁,都那么多年了你怎么还不明白?不要在我身上浪费心思了,我不是好人,无论你对我多好,我连内疚都不会给你。”
陶夏宁牵强一笑,昨夜所受的委屈,以及求而不得的苦闷聚拢上心头。
经历了上千个日夜,他都等不到戚凌回心转意,早已不抱什么希望,只是始终放不下。
他付出了那么多,承受了那么多,他比谁都努力,比谁都做得好,可为什么一点回报也没有?
实在太不甘心了,陶夏宁闭上眼,抛出一连串问题来:“我想不通,我到底比他差在哪儿?什么是他有的我没有?他到底有什么好处?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戚凌有点无奈了,陶秋安这么随和的一个人,偏偏有个这么固执的弟弟。
他转头望向雾色沉沉的窗外,心想自己是个随时都会断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