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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玄幻小说       作者:疯疯疯爷     书名:[兽人]强行扑倒
    。
    “李叔……”陶秋安看着这个人一如既往和善的面目,哑声问:“为什么?”
    李思明走到狗笼面前,蹲下,用枪指着陶秋安:“小安,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对不对?”
    陶秋安心里一惊,连忙否认:“李叔,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别跟我装傻,我不想伤害任何人,只要你乖乖的配合我做实验,我保证不难为他们。”李思明慢吞吞地从口袋里摸出钥匙来,瞥了戚凌一眼,语重心长地说:“小安,你长大了,都有喜欢的人了,该怎么做自己有分寸吧?”
    陶秋安也看了戚凌一眼,再看看一副长辈嘴脸的李思明,攥紧拳头。
    李思明很有耐心的等他答应,虽然可以用强的,不过陶秋安肯配合的话更方便。
    “原来是这样啊。”戚凌踢了踢铁笼,问:“喂,姓李的,你要做什么实验?”
    “这个……”李思明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他。
    戚凌抬手,把垂在额前的头发往后拨,鲜明轮廓完全显露出来,瞳孔金亮:“我再问你一次,到底想做什么?”
    李思明怔怔地看着那双特别的眼睛,好一会才说:“你、你也是变身人?”
    “答对了,要做实验我陪你玩,别动他,一根手指都不行。”
    陶秋安张了张嘴,最终什么也没说,因为他相信戚凌会有办法应付。
    李思明握枪的手微微颤抖,激动难抑。
    尽管他坚信有兽人的存在,但毕竟没有亲眼见过,更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得到活生生的实验对象。这种感觉好比每期都买彩票,一直以为自己会中头奖,经过漫长的等待和反复的失望,梦想终于成真!
    李思明从墙角拖来张木椅子,坐在了两个狗笼中间,摘掉眼镜,神情渐渐恍惚。他把手枪放在大腿上,狠狠地搓了一把脸,吸气吐气,尽力不让自己得意忘形。
    调整好心态以后,李思明站起来踢开椅子,退开老远,把钥匙丢到了狗笼旁边。
    “好,你证明给我看,出来以后如果敢往前走一步,我就……”李思明把枪口转向陶秋安。
    戚凌站在了地板上,边摆弄肩脖,舒展筋骨,边盘算突袭的可能性。他暂时放弃了反抗的念头,他有一个万个把握,能在变身后扑上去咬死李思明,但没有把握能让李思明不开枪,他赌不起。
    所以戚凌变身了,从觉醒以后第一次,让一个外族人目睹了这个惊天的秘密。
    李思明刚刚才调整好的心态,此时已经乱成了一盆散沙――他甚至分不清自己是害怕或者兴奋。
    这是造物主的奇迹,还是生命的奥秘?衣服四分五裂,男人强健的体魄和野兽充满力量的线条扭曲融合,整个过程,是何等的狰狞又是何等的神奇。
    真是一场华丽的锐变,手脚变成利爪,黑毛掩盖皮肤,獠牙渐露……
    李思明看得着迷了,黑豹雄赳赳气昂昂,轮廓威武,躯体孔武有力。
    一切都堪称完美。
    毫无疑问,这绝对是最顶尖的猎食者。
    强大的美感,跋扈的姿态,足以证明实力,太棒了。
    戚凌可没有兴趣让人一直欣赏,变回了人形,扬起下巴冷冷地问:“看够了没有。”
    李思明怔怔地看着眼前精悍的裸/体,而后,强行别开目光:“跟我来。”
    趁他把枪口移开的时候,戚凌眯眼,蓦地冲了上去。
    释放潜能以后,力量也是原本的两三倍,他一拳就把李思明的脸打变形了,门牙绷断。
    戚凌看着瘫倒在地上的人,冷笑,他甩甩手,从李思明裤袋里摸出了钥匙。
    “小样,吓惨了吧,都跟你说了不用怕。”戚凌走到狗笼前蹲下。
    “才没有……”陶秋安突然变了脸色,眼睛望着戚凌身后,大叫:“不要!”
    紧接着,枪响了。
    ☆、第二十七章:阴暗面(下)
    李思明扶着墙壁站起来,捂住嘴巴,下巴和衣襟都被血糊住了。
    刚刚那一拳太狠了,甚至让他有一瞬间失去意识,他真的没想过要杀人,他只是想用变身人做实验,如果实在没办法,伤的死的也比没有要好,所以他开枪了。
    “戚凌、戚凌……”陶秋安从狗笼里伸出手去,捧住男人的脸。
    “没事,别怕。”戚凌急急喘一口气,拉过陶秋安的手,把钥匙塞进他手里,霍地站了起来。
    李思明吃惊地看着他,背靠墙壁,用两只手握住枪:“别过来……我会开枪的!”
    戚凌俯身冲了过去,抓住李思明的手腕,另一只手五指张开,抓住了他的脸往墙上撞!
    一下、两下、三下!
    片刻后,李思明沿着血红的墙壁滑落,他的头骨破裂,再也不会站起来了。
    戚凌也用尽了力气,他跪倒在地,肩膀挨着墙壁,低声说:“你把段二带走,快。”
    陶秋安刚刚清楚的看见,戚凌的背上有个血窟窿,他中枪了!
    再然后,戚凌杀死了李思明!连脑浆都撞出来了!
    天啊!陶秋安抖着手把钥匙插/进钢锁,爬出了狗笼,跌跌撞撞地扑倒在戚凌身边。他不敢动了,不敢吭声,也不敢呼吸,仿佛在做一场噩梦,生怕动一动会让梦境成真了。
    李思明倒在墙脚边,眼镜歪了,满脸是血,眼珠子突出。
    “大哥哥……”段二醒过来,坐起,茫茫然的看看周围,模样天真懵懂。
    段二的声音飘进了陶秋安耳朵里,让他如遭雷劈,猛然惊醒过来。
    “丫头,你能不能自己走?跟紧我。”
    陶秋安不顾戚凌微弱的抗议,硬是把人拖起来,架到自己肩膀上,摇摇晃晃地前行。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戚凌带出了地下室,暂时放在客厅的长木椅上,然后转身抓住了段二的肩膀。
    “丫头,看着你的大哥哥,有事就喊我,好吗?”陶秋安说。
    段二看着他,难得乖巧地答:“好,你快点回来。”
    陶秋安在她头上揉了一把,然后转身就跑起来,他需要找药物,先帮戚凌止血,他还需要衣服,不能让戚凌一直光着身体,天气太冷了……
    此时他的脑子是清醒的,一点也不凌乱,也没有任何杂念,他做着认为自己应该做的事,一心一的去做。
    戚凌也是清醒的,只是疼痛和不能动,他趴在木椅上,半睁着眼睛。他知道陶秋安忙前忙后,又端来了热水,用棉花压住他的伤口,再用绷带裹紧了,然后帮他擦身,穿上裤子和羽绒外套。
    他还知道陶秋安的动作并不温柔,也不小心翼翼,利索得让他吃惊。
    戚凌在一阵阵疼痛中反思,自己好像从来不了解陶秋安,不了解真正的陶秋安。
    大冷天里,陶秋安忙出了一头热汗,他把该做的事做完以后,蹲下来,看着戚凌的眼睛:“再撑一下好吗?我要带你离开这里,然后想办法把子弹拿出来,答应我,你一定要撑住。”
    戚凌轻轻摇头,想叫他自己走,可是动动嘴却发不出声音来。陶秋安总是太天真了,带着一个有重伤的人和一个孩子,能走得多远呢?而且他们又都是通缉犯,出到外面就像过街老鼠。
    段二也走了过来,嘟起小嘴碰碰戚凌的脸:“大哥哥,亲亲就不疼了。”
    陶秋安眼眶一热,臭小鬼也太可恶了,怎么一下从魔王升华成天使了!
    就在这时,栓在大门外的狼狗吠了。
    有两个身穿制服的民警走进前厅,手里拿着通缉令。因为接到市级命令,有两个通缉犯在这片地区出现过,所以他们家家户户的走访,调查的同时告诫居民提高警惕。
    结果走到这一家,进门以后就愣住了,地上到处是沾血的棉花,有老大一盆血水,一个小女孩,还有两个……看上去格外眼熟的男人。
    俗语说屋漏偏逢连夜雨,形容的就是目前的情况。
    两个民警冲上来摁住他的时候,陶秋安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不能丢下戚凌逃跑。
    陶秋安挣扎着,一边抬头看看戚凌,神色的慌张。
    戚凌紧咬牙关,奋力从长椅上撑起身体,随后,又跌了回去,他只有眼睁睁的看着民警摘下手铐。陶秋安被摁在了茶几上,手臂被扭得很疼,他放弃了反抗,心想这样也好,警察应该会把戚凌送进医院。
    眼看就要被铐上了,突然,拿着手铐的民警身体一晃,撞到了电视柜。
    接着另外一个民警的身体也腾空升起,再猛地往下一砸,生生把木制的茶几给砸垮了。
    是段二的特异功能!陶秋安赶紧爬起来:“丫头,你……”
    “讨厌鬼,带大哥哥走,快走!”段二睁大金亮的眼睛,刚刚站起来的两个民警撞到一起,痛叫连连。
    陶秋安把心一横,背起戚凌,立马往门外跑。
    他踉踉跄跄地跑了大概有一分多钟,把戚凌放在离前门不远老榕树下,然后起身往回跑,要把段二也带出来。陶秋安拔腿死命地跑,他往要屋子往里面跑,那两个吓坏的民警要往外面跑。忽然间,原本敞开的防盗门“哐”一声合上了,把差点迎面相撞的三个人阻隔开来。
    陶秋安最后看见的画面,是段二坐在地上,小手揪住胸口的衣裳,满脸泪光。
    丫头、丫头、丫头,开门、开门、开门……他不断重复这两个词,把嗓子都喊痛了。
    门锁上了,里面的人进不来,外面的人出不去。
    楼上的玻璃窗、阳台的花盆掉了下来,险些就砸中陶秋安,他下意识地往后退,然后,房子塌了。
    段二发动异能,心脏因为负荷不了而阵阵绞痛,最后失控了。
    门里面的所有家具都飘浮和移位,房柱倾斜,墙壁龟裂,连大型的立式空调都飘在半空,当段二心跳停止的刹那,异能的影响也骤然停止了,一切都掉落、倒塌……
    楼房的结构被破坏了,仿佛发生了地震一样,在轰隆隆的声音里崩塌,变成废墟。
    栓在门外的两条狼狗受了惊,一边挣脱颈圈,一边发狂似的大吠大叫。
    南方的冬天又湿又冷,早晚温差极大。
    在桥洞里过夜,比在野外好上一点点,起码不用忍受四面冷风。但是呆得时间久了,还是会冻得身体僵硬,手脚冰冷,偶尔有风灌进桥洞里,都会让人本能地打个寒颤。
    陶秋安把戚凌带到这里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他们身无分文,连行李也没有,只好等天亮再作打算。陶秋安背靠着水泥墙,抱住戚凌,让他半趴半躺的挨在自己胸口上,一起默默熬过孤寒的长夜。
    周围黑漆漆,偶尔有车辆在桥面上经过,除此之外,再听不到其他声音。
    “戚凌,别睡着了,跟我说说话吧。”陶秋安把手覆上他发烫的额头。
    “嗯……没睡。”戚凌打起精神来,刚开始伤口很痛,后来冷得麻木了,他舔舔干裂的嘴唇:“没什么话好跟你说的,先叫一声哥来听听。叫吧,别害臊,你在床上都叫过了。”
    戚凌是故意逗他,可是陶秋安的情绪依旧低落,根本没有斗嘴的兴致。
    见陶秋安不理自己,戚凌挪了□体,把脸埋进他的颈窝:“我有一个妹妹,亲生的,但她从来没叫过我哥。”
    “为什么?”
    “她也许不知道自己还有个哥哥吧……”
    戚凌说,他的妹妹长得可漂亮了,和橱窗里的洋娃娃一样漂亮。
    可是他不喜欢这个妹妹,因为父母对妹妹的宠爱,越发让他觉得自己多余。
    在家里他只是一个影子,白天被关在幽暗的房间里,只有晚上才能出来游荡的影子。
    他没有在餐桌上吃过一顿饭,没有再沙发上看过电视,没有去过郊游,所有的家庭生活和活动,他从来都没有机会参与,因为他只是一个被刻意遗忘的影子。
    影子最擅长的是等待,上学的时候等放学,放学的时候等天黑。独自坐在小公园里,等到夜深,等到家里的灯灭了,只有等到了这个时候,佣人才会把门打开,不声不响地把他放进去。
    影子习惯了这样日复一日的生活,他甚至不会生气。
    因为只有别人曾经对你好过,后来对你不好了,你才会感到生气。但是如果从一开始就没人对你好,你连生气的资格也没有,在无尽的冷眼里,你能跟谁生气?
    所以他安安分分的当一个影子,等待自己长大。
    然后他等到了,自由了。
    故事说完了,陶秋安沉默良久,问:“段二她……和你妹妹长得很像吗?”
    戚凌叹口气,就知道他还惦记着,只好说:“把段二的事放下吧,你尽力了。”
    “你怎么可以说出这种话,难道段二不是你妹妹吗?她是为了保护你才……”陶秋安哽咽,吸吸鼻子才继续说:“那个臭丫头,到底在想什么啊,讨厌死了!如果我没有把你们带到李叔家就好了,你不会受伤,丫头不会出事,连李叔也继续活着,说到底都是我的错!”
    戚凌无语,他不是不在乎段二,只是事情发生了,就不可改变了。
    “呵呵,世上哪有什么如果,我又犯傻了。”陶秋安自嘲。
    “既然明知道没有,就不要再去想了,不是你的错,是我没有保护好你们。”
    陶秋安抱紧戚凌,下巴蹭着他的头发,哑声问:“哥……我是不是很没用?什么都做不了……”
    戚凌想答不是,可惜力不从心,缓缓闭上了眼睛。
    冬天夜长昼短,终于熬到天蒙蒙亮的时候,陶秋安站了起来。
    他脱掉外套盖在戚凌身上,摸摸他烧得滚烫的脸,一咬牙,头也不回地奔出桥洞。
    ☆、第二十八章:夫夫生活(上)
    很多人的性格都自相矛盾,此一时彼一时,或者有两种完全相反的特质。
    陶秋安性格上的矛盾就特别明显――屁事没有的时候大惊小怪,有事的时候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他偷偷摸摸潜入了一栋看起来不错的房子里,本来打算当贼,结果女主人在家,就索性当抢匪。他把胆小如鼠的女主人绑起来,再把屋子里的财物搜刮一空,连衣柜里的冬装也不放过,直接用行李箱打包,然后跳窗而去。
    有钱,接下来事情就好办了。
    买药,买医疗用品,买食物和水。
    他回到桥洞的时候,戚凌正坐在水泥地,脸色相当差,白里透着青,眼睛却烧得通红。陶秋安连忙加快步子,一个助跑跃过了淙淙小溪,他还来不及开口,戚凌放心了,两眼一翻,晕死过去。
    戚凌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换了地方,他愣了一下下,眼珠子立刻左右溜转――找人。
    当他看到陶秋安端着一盆冒烟的热水进门时,心里松了口气。
    他们此时身处在老城区的农民房里,因为没有证件,只能租到这种一间间的隔板房,厕所和厨房公用,六十平米的房子,住了不下十个人。房间是缺少窗户密不透风,唯一的家私就是木架床,连床垫也没有,估计是上手租客嫌麻烦留在这儿的。
    陶秋安已经很累了,可以说是筋疲力尽,但他还不能休息。
    他把葡萄糖粉装进小碗里,用热水冲开,端到戚凌嘴边喂他喝下去,再喂他吃下消炎药和止痛药,然后扒光他的衣服。陶秋安让戚凌咬着棉衣,手里拿着小铁钳和剪刀,跨坐在戚凌的腰部――他要动手把子弹取出来!
    弹孔在左边的肩胛处,伤口已经恶化了,隐约化脓,血肉模糊,看上去是一个黑紫色的窟窿。
    陶秋安闭了一下眼睛,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忍着。”
    戚凌只能忍,往死里忍,没有麻醉药,刀子剜肉的痛苦直扎人心。
    血流个不停,陶秋安时不时就要放下工具擦一下,毛巾已经被血浸透了,他扯过床上的衣服继续擦。陶秋安丝毫也不手软的在伤口上折腾,扒开皮肉,用钳子乱捅,最后终于给他捅到了硬物。
    弹头终于取出来的时候,他仰头长吁一口气,满手是血。
    陶秋安把医用酒精倒伤口上,然后用棉花擦干净,洒上药粉,包扎。他知道变身人的体质特殊,即使不用缝针,伤口也能长得完好如初,连一丁点伤疤都没有。
    戚凌趴躺在层层铺垫的衣服上,虚弱的微笑了一下:“你这个辣手庸医……”
    他的声音实在太难听了,陶秋安洗干净手,拍了下他的脑壳:“闭嘴,休息。”
    陶秋安挺直腰杆走出房间,轻轻把门关上,飞快地冲进厕所,对准了脏兮兮的蹲便器大吐特吐。
    呕吐的时候,他浑身都在发抖,尤其是双手,更是抖得像羊癫疯发作。
    睫毛也跟着颤抖,眼角泌出了生理性的泪水。
    在接下来的两三天里,日子有点难熬。
    戚凌因为伤口发炎,体温一直反反复复的升降,而且隔三差五的就要大痛一阵,偏又按不得揉不得,只能是由它疼去。他单是默默忍受,烧得迷糊的时候还会哼两声,清醒的时候,嘴巴就跟缝死了一样。
    陶秋安只有悉心照料他,戚凌疼的时候他就在一边守着,不疼的时候他就忙自己的事。
    房间里陆陆续续的添了许多东西,有了床垫,有了被子,有了枕头,有了小小的暖炉和电饭锅,有了能住人的样子。而陶秋安抢来的钱,也花得七七八八了,整整三千多块,来得容易也去得容易。
    到了第四天,戚凌终于退烧以后,两人都大松一口气,知道这次总算熬过来了。
    入夜的时候,陶秋安先把自己洗干净,再帮戚凌擦了一遍身,两人一趴一靠压着枕头。
    “我想喝啤酒。”戚凌说。
    陶秋安盘算着去哪里弄钱过日子,心不在焉地答:“不行,酒精对身体没好处。”
    “我想抽烟。”戚凌又说。
    “不行,房间没窗户,散不了烟味。”
    “我想吃薯片。”
    “不行,油炸的东西对伤口不好。”
    戚凌撇了撇嘴,像蚕蛹一样蠕动着,辗转挪到了他的大腿上:“我想泄火。”
    “不行……”陶秋安反应过来,板起脸,低头瞪着他问:“你想干吗来着?”
    戚凌现在没有扑倒陶秋安的能力,只能采用怀柔政策,用面颊蹭蹭他的胯/下,又把手伸进他衣服里揉搓:“很多天都没有泄火了,你难道不想吗?”
    “不想。”陶秋安深吸一口气,推开他的脑袋,咬牙说:“一点也不想。”
    戚凌低声笑了:“可是你小弟弟想呀,你看,它都撑起小帐篷了。”
    陶秋安无语,默默把脸转到一边去。
    戚凌死皮赖脸的缠着他不放,又摸又揉,仗着自己身上有伤,陶秋安不舍得把他怎么样。两人在被窝里你推我扯了一阵,陶秋安举起了白旗,但顾忌戚凌的伤势,所以不愿意真枪真刀的干。戚凌倒没有勉强,只是乘胜追击,立马厚颜无耻的提出另一个要求来。
    他忍痛坐起身,扯下裤头,□那根东西已狰狞高举,又粗又长。戚凌摸摸陶秋安的头,又把手指插入他发间摩挲,柔声哄:“看,它想你都想坏了,乖,用嘴亲亲它好不好?不脏的,你刚刚擦过了。”
    “不行,就用手,不要拉倒。”陶秋安说。
    他也是男人,知道这种事有一就有二,有二自然有三,不能惯着戚凌。
    戚凌哄不好他,也只能妥协,不过他非要陶秋安一边自摸,一边帮他撸管。
    这时候已经不早了,再磨磨蹭蹭不知要闹到什么时候,陶秋安只好又退了一步。
    戚凌侧身倚靠在床头,陶秋安跪立在他双腿间,一只手握住一根硬梆梆的家伙,仰着脸,垂下眼帘,咬着嘴唇徐徐套/弄起来。戚凌眯起眼睛,在视觉和触觉的双重享受下,胯/下的东西一颤一颤勃动着。
    “小骚货,看你骚得腰都扭起来了,舒不舒服?再快一点,对,过来,我要吸你的乳/头。”
    陶秋安面红耳赤,因为戚凌最喜欢在床上耍流氓,下流的秽语接连不断。
    每当他听不下去了,最好的办法就是用自己的嘴堵住戚凌的嘴。
    两人唇舌相侵,攀上高/潮,相互射了对方一身浊液。
    泄火以后,睡得也格外香,一夜,就这么过去了。
    陶秋安手头越来越紧,几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没有打算再当抢匪,因为来路不正的钱他用得不安心,上次是逼不得已才做了坏人。
    可是身为通缉犯,别说在外面找工作,就是在住的地方都小心翼翼,上个厕所也尽量避开其他租客。所以除了偷和抢之外,陶秋安还真想不出其他办法来,现在这个时代,连想卖血都找不着地。
    他虽然没有说,但戚凌通过观察,也知道了也知道了目前的状况。
    他趁陶秋安买东西的时候,出了一趟门,回来的时候身上多了一叠红色百元大钞。
    “我在有朋友深圳,所以找人借了点,老熟人了,还不还都没关系。”戚凌说。
    陶秋安数了数,足足有上万块钱:“借那么多,当然得还了,万一人家有用得着钱的地方呢?”
    “那就以后再还吧。”戚凌踢了踢他的小腿:“去,给哥买点好吃的,记得带啤酒。”
    陶秋安用钞票拍了拍他的脸:“看在钱的面子上,今天就让你吃顿饱饭。”
    戚凌在床上养伤的时候,其余的事都是陶秋安在打点,等到他康复得七七八八,两人角色又互换了,顺其自然的变成了戚凌当家。
    戚凌重揽大权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换住处,隔板房环境差也就罢了,隔音效果更差,害他都不能放开手脚大干坏事。他瞒着陶秋安抢劫了一个钱包,用别人的身份证租了新住处,是个没有电梯的单栋楼房,起码有窗户供紧急情况下逃跑。
    他们住在向西村,楼下鱼龙混杂,楼和楼之间的巷子里,有不少提供特殊服务的小发廊。
    换好了住处以后,戚凌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把陶秋安按在崭新的床上,咬他、操他、操得他大汗淋漓死去活来。
    大战了三百回合,陶秋安实在扛不住了,倒头睡死过去。
    戚凌叼着烟坐在床边,确定他睡熟了,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把瑞士刀,七寸长,寒光凛厉――这把刀是和那叠钞票一起带回来的,现在他要去还债了,一万块钱只是订金。
    他在社会摸爬滚打这么多年,自己也不是正经人,要找弄钱的门路,实在太容易了。
    戚凌吐了口烟雾,低头凝视陶秋安,拨开了他眉心的碎发,轻轻地、面无表情地印下一吻。
    在一处灯红酒绿的闹市路边,戚凌靠着电灯柱,低垂的帽檐下露出半边眼睛,眨不眨地盯着夜总会门口。他最擅长的是等待,内心一片平静的等待,直到有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走出夜总会,锁定目标。
    戚凌掏出黑色的皮手套,戴上,动了动手指头,然后双手插兜里笔直向前走。
    他和目标人物打了个照面,随即用脚绊了对方一下,然后扶住踉跄不稳的男人,勾勾嘴角,擦肩而过。一切看上去没有任何异常,直到戚凌走远了,隐入了夜色里,惊叫声才接连响起。
    前不久仍在消遣作乐的男人,倒毙在夜总会门前,左胸上插着利器,刀刃没入,贯穿心脏。
    戚凌摘下手套扔进垃圾桶,沿着街边向前溜达,且走且看热闹。
    霓虹交错,深圳真是个不夜城,他心想。
    成功得手后,戚凌并没有去领余下的两万尾款,他只需要一万块钱,安置一个家,给陶秋安挡风遮雨、安然入睡。钱在他眼里的概念,大概和人命一样,如浮云。
    只要他想,可以在杀手这个行当里混到顶尖位置,无本万利,住得上别墅,开得起豪车,供得起陶秋安每天只管吃喝玩乐。可是他知道陶秋安不会喜欢,那没关系,就按他喜欢的方式来。
    既然陶秋安想要心安理得的生活,他就给他心安理得,有何难。
    戚凌回到自家楼下,被拉客的人搭讪了。
    “老板,要不要按摩,一条龙服务什么都有,包你玩到爽。”
    戚凌停住脚,抬眼看了看灯光昏暗的小发廊,不到十平米的店门,坐满浓妆艳抹的年轻女人。他一眼扫过去,那些女人的面目模糊,他又回想起曾经和自己有过鱼水之欢的女人,面孔也是一概的模糊。
    不是他记忆力差,而是压根没有打算记住,自然也就记不住了。
    他喜欢和女人做/爱,因为用起来方便,而且没什么后顾之忧,直到陶秋安出现了,然后他发现女人满足不了自己。于是他尝试去找男人,挑挑选选找了个相貌清秀,气质干净的男孩,结果还没成事,就被捉奸在床。
    对,捉奸在床,因为他当时确确实实心虚了一下。
    戚凌拒绝了当嫖客,上楼的步伐异常轻快,他轻轻开门,走入小小的单房,蹲在床边微笑。
    内心一片平静的微笑。
    ☆、第二十九章:夫夫生活(下)
    戚凌蹲在街边,大大地打了个喷嚏,鼻涕横流。
    有个身材矮小精瘦的男人递过来一张面巾纸,叹气:“冻着了吧,昨天就叫你穿厚点了,年轻人要风度不要温度,你以为一个晚上是那么容易熬的?”
    戚凌接过纸巾抹鼻涕,笑笑,他嫌穿厚了显得笨拙,手脚不方便,结果证明,人真的不能和天斗。
    他掏出烟来,递给旁边外号叫大嘴的男人一根,两人边抽烟,边看夜市里人来人往。
    戚凌的跟前有一块正方形的塑料布,上面摆满成双成对的毛绒拖鞋,男士女士大小码数都有,连颜色和款式也是五花八门。他当小贩已经有十来天了,生意时好时坏,最多的一天赚三百,最少的一天赚五十。
    五十块,刚好够给城管“喝茶费”,于是那一天等于白干了。
    戚凌也不气馁,到批发市场多进了两打围巾,再弄根竹竿挂着卖,多赚一分是一分。只是这昨天有寒流南下,气温一下子就掉得只剩下几度,冷倒是冷不死人,就是带着湿气的寒风吹来,冷得骨头刺疼。
    他虽然才刚刚加入小贩行列不久,可一看就是个会做生意的人,赔笑脸,有耐心,还得拍几句马屁,既要夸顾客也要夸自己的拖鞋围巾。戚凌样样都能做到满分,连大嘴也打趣他,用卖房子的态度来卖拖鞋,真够专业。
    戚凌笑笑,看看月亮的位置,估摸着到点了,收摊,回家!
    大嘴又怎么会知道他的底细――戚凌现在做的事,不过是照样画葫芦,从前他垄断了城内两大码头的走私水路,谁要从他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