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五节 大盗陶榔儿

类别:玄幻小说       作者:狂人阿Q     书名:这个异界需要革命
    “我娘身边的使唤丫头,打发来家里帮点忙。”
    林花解释道。
    刘知易问:“是南蛮女子?”
    看模样像,身材玲珑,五官精致。
    林花道:“是从南荒买来的,买回来三年了。”
    那就是南征之前的,南蛮部落都是奴隶制,大多数奴隶,经过复杂的杂居过程,有的是开国之初,就迁入岭南的中原人,在金川之乱前,在岭南居住百年,本身就有些混血,金川之乱后,被抓到南荒的岭南人,又在南荒进行了第二次的混血,混入了南荒土著血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复杂的混血原因,南蛮女奴十分符合中原人的审美,而且因为是奴隶,性格中都带着恭顺,容易调教。
    既然来了三年,应该沟通没问题,刘知易直接问两人:“你们是哪个部落的?”
    其中一人回答:“回官人话,我们都是千象部的。”
    千象部与蠡部隔河为界,领地看着比蠡部还大,但山地太多,此次南征,倒是没有跟千象部产生冲突。千象部跟岭南的关系不紧密,他们的领地北边,是莽山、五岭交汇地区,错综复杂,道路难行。出了镇蛮关,西岸陡峭高峻,一条条突出山岭平行于小金川江,明知道山岭那边的山谷,就是千象部的土地,却很难沟通。到了中游,沿江的山岭才消失,但此时已经进入蠡部领地内,主要跟领地作战,顾不上千象部。
    “千象部与岭南之间也通贸易?”
    刘知易问道。
    女子回答:“奴婢是被蠡部抓来,卖到岭南的。”
    还是个战争俘虏。
    “那你家中还有什么人吗?”
    “我哥哥是象兵!”
    女孩骄傲的说道。
    “那你呢?”
    刘知易问另一个。
    结果被第一个抢答:“她是奴隶,没有家人。”
    原来在南荒就是奴隶了,奴隶身份悲惨,有时候会被分开卖,如果小时候就被买走,长大都不知道自己的出身。这种情况太常见了,有的奴隶甚至连姓名都没有。礼记要求“买妾不知其姓则卜”,对于这些出身不明的奴隶,买来当妾的时候,还要卜吉凶。
    刘知易问道:“你们叫什么名字。”
    那个象兵的妹妹道:“奴婢叫白珠。”
    另一个看着内向的女孩道:“奴婢叫红珠。”
    这显然不是本名:“原来叫什么?”
    白珠道:“原来叫象珠。”
    说完得意的看着红珠。
    红珠道:“我没有名字。”
    两个女孩看着十五六岁模样,三年前才十二三岁。
    又跟林花随便聊了几句,知道她已经用过晚饭,就先带着方戎女走了。临走前悄悄告诉她晚上留门。
    回到西厢房。没有跟方戎女亲热,这傻姑娘,现在刚刚十六,比林花小半岁,自幼没有母亲教导,男女之事什么都不动,昨夜相拥而眠,气血翻腾,她以为她破身了,以后再也不能修武道了。
    刘知易拿出几颗不规则的玉石,有大有小,最大的一块,像一个陶瓷酒盅,非常小,杯口不到一寸,非常薄,薄如蝉翼,非常浅,一指高。小的有些不实用,都装不下一口酒。
    另外三块比较小,有一条丝线,一个发簪,还有一颗带孔的红豆。
    这些都是从莫盗书身上摸出来的,昨日洞房花烛,顾不上探究,今天忙了一天,总算闲暇下来,可以好好探究了。
    这是三块版图碎片,刘知易很确定,能感觉的到。不止他,方戎女看着这些东西,也有些疑惑,似乎也感应到了某种联系,因为她带着同样带有版图碎片的扳指。刘知易没告诉他原因,有些秘密,知道的越少越好。
    白瓷酒盅肯定是碎片无疑,感应强烈,论体积,甚至比他的护身符还要稍大一点。其他几个小的,就让人有些捉摸不透。
    发簪是一根骨簪,一头是鸟首,雕刻的很粗糙,鸟首的两只眼睛,是两颗小米大小的黑色宝石,看上一眼,摄人心魄。这两颗眼睛,是版图碎片无疑。
    红豆和丝线,让刘知易找不到痕迹,明明感应的到上面的力量,却很难找到碎片在哪里。红豆本身就是一颗普通的红豆,穿着一条皮绳,看着像是自制的简单饰品。丝线就是简单的丝线,摸着,看着都是丝线,由某种纤维纺出来的,很粗糙,拉着又很结实。
    刘知易灵光一现,仿佛知道了什么:“师姐,把灯给我拿过来。”
    方戎女马上举着油灯过来,刘知易直接将丝线点燃,一团丝线马上燃烧,发出毛发烧焦的味道,最后蜷缩成一团灰烬。
    “拿盆水。”
    很快这团灰烬被扔进水中,刘知易捏碎灰团,在水里涮了几下,拎出来一根细丝。在灯光下闪烁着,角度不对,都看不见。
    原来是一条细丝,被搓成了一条线,难怪找不到。见过七彩粉末形态的版图碎片后,再看到细丝状碎片,刘知易没有多惊讶。丈量了一下,细丝有五尺多长,比蚕丝还细。
    至于那颗红豆,刘知易怀疑碎片可能藏在红豆之中。
    看了一眼,决定先易后难。手握丝线,将身上几个碎片拿出来,布设成阵,很快就激发了细丝中的记忆信息。
    很离奇,细丝的第一个主人,是一头黑山羊。第二个主人,则是一个西戎部落首领,一个强大的武士。这个武士,带人猎杀了一头格外巨大的黑山羊,取下了黑山羊的羊角,发现品质非常好,找工匠打造成一张羊角弓。
    弓很快做好,但找不到能拉动弓的弓弦。部落首领膂力很强,是西戎国有名的勇士,他拉断了羊毛制作的弓弦,拉断了一根牛皮线做的弓弦,甚至拉断了从中原买来的昂贵蚕丝制作的弓弦。计无可施之时,工匠建议,用山羊的筋来做弓弦,正好那头山羊被勇士剥皮抽筋保存了下来。羊筋十分坚韧,他用来绑帐篷,此时取下来交给工匠,工匠将羊筋捶打成丝,又将丝搓成线,最后做成弓弦,果然拉开了羊角制作的弯弓。
    勇士有了强弓,此后更是如虎添翼,成为西戎国第一弓手,被西戎王招到王庭当将军。不幸遇见了白衣仗剑的莫盗书,向他挑战,将他杀死,取走了弓弦。因为弓弦是羊筋制作,所以刚才焚烧的时候有毛发烧焦的味道。
    这根弓弦中,莫盗书的记忆很少,他显然还没能从弓弦中领悟出什么东西来,跟弓弦的联系并不紧密。
    如法炮制,又拿出发簪。发簪中的记忆告诉刘知易,发簪属于一个西戎神婆,神婆信奉裟婆教,是一座建立在深山中的裟婆寺庙的首领,裟婆教的首领都是女性。神婆的发簪,是一个信徒的供奉,百戎山脉层层叠叠,从山中流出的溪流往往能冲出一些宝石,因此西戎出产宝石,信徒是一个打捞宝石的苦工,他向神婆祈祷,希望得到指引,神婆给他指了个方向。信徒那边的河水里捞起了两颗小宝石,将宝石镶嵌在一颗鸟首形骨簪上,供奉给了神婆,希望神婆指引他能找到更多宝石。结果神婆果然让信徒捞到了许多宝石,神婆得到了更多信徒。
    莫盗书在西戎地区到处寻找各种有神奇故事的人,就找上了神婆,将神婆从山壁上的寺庙打落山崖,夺走了神婆的发簪。这个发簪莫盗书摸索的也不多,但摸索到了一点神异,他能通过发簪上的神鸟眼睛暗中观察目标。这双眼睛,可以共享视线。
    刘知易最后通过白瓷杯,看到了莫盗书的大量记忆。这白瓷杯最早的主人,也不是莫盗书,而是一个小镇上的戏法艺人的。莫盗书自小出生在姬郡一个小镇上,镇上有一个集市,莫盗书家中以摆摊为生,日子过得不富裕,镇上有一个老艺人,以变戏法为生。莫盗书从小就对老人的戏法痴迷,每次都凑上去看热闹,但没钱赏给老艺人。老艺人最拿手的戏法叫杯水车薪,他能用一个酒盅的水,灭一车着火的柴草。老人的酒盅里,仿佛有永远也倒不完的水一样。
    老人靠这个戏法,每每能赢得满堂彩,无数人想来拜师学艺,都被老艺人拒之门外。莫盗书年少时,家中遭逢变故,摆摊的父亲被贵人的马蹄踢到,没治好,死了。他母亲带着一个妹妹改嫁,他一个人孤苦无依。这时候老艺人找上莫盗书,问他肯不肯拜他为师。莫盗书没有任何犹豫磕头,从此师徒两相依为命,老艺人变戏法,莫盗书吆喝。就这么过了三年,莫盗书成长成了一个半大少年。也跟师傅学了好几手戏法,可是杯水车薪,老艺人却始终不肯传授。
    有一天,师徒两应邀去县上某个贵族家中表演,表演完后,贵族看上了老艺人的酒盅,想要买下来,老艺人不肯。本以为就这么结束了,回到镇上,当夜镇上的恶霸就带人偷偷进入老艺人家,被发现后,直接砍伤了老艺人,抢走了酒盅。
    莫盗书跪在将死的师傅面前,师傅将杯水车薪的秘密告诉了他。一切都来自那个酒盅,酒盅是镇外的粗磁窑烧的。那一年磁窑烧了一炉瓷器,可是就要烧成的时候,磁窑爆窑了,一炉酒盅毁了。窑工把一车车的碎瓷片往河边倾倒,老艺人路过,看到一只酒盅还算成型,就捡了起来,给了窑工一个铜钱。没想到这酒盅是无底的,不管倒多少水进去,都装不满,于是就有了这个戏法。
    可是酒盅被恶霸抢走了,老艺人临死前要莫盗书一定要拿回来。
    莫盗书第二天,怀揣一把刀,开始跟踪恶霸。可是恶霸早有防备,反而将他打了一顿,险些打死。狗一样爬回家中,莫盗书从此开始隐忍。两年之后,莫盗书已经成年,两年来,恶霸时常欺负他,莫盗书每次都隐忍不发,甚至有几次被逼的趴在地上学狗,恶霸终于放松了警惕。于是在一次酒醉之后,后心被莫盗书一刀刺穿,逼问酒盅的下落。
    可恶霸临死前怒骂,说杀他算什么本事,酒盅早就给了县里的贵人。莫盗书没有放弃,拿回酒盅已经成了他的执念。他去了县城,以很低的价钱,把自己卖给了贵族家里做奴仆。每天干着最苦、最累的活,一句怨言都没有。很快就赢得了管家的欣赏,让他去帮小少爷牵马。
    在贵族府中留了两年,一直找不到机会。甚至都没见过那个酒盅。直到有一天,贵族请来了一些朋友,拿出酒盅炫耀,用一酒盅的酒,灌倒了所有朋友。莫盗书因为得到信任,获准在席间伺候。就在他准备从已经酒醉睡着的贵人手中,拿走酒盅的时候,一个身影先他一步,从贵族手中拿走了酒盅。
    这是一个盗贼,莫盗书想跟他争夺,结果盗贼翻身上了屋顶,几个翻身就逃离了贵人府邸。
    莫盗书追了出去,不知道为何,那盗贼的身影始终在他的视线内,他追过了河,追上了山,从黄昏追到了半夜。终于在山顶追上了盗贼,盗贼似乎在这里等他。
    盗贼告诉莫盗书,说已经盯着莫盗书很久了,发现莫盗书潜伏在府里很长时间。莫盗书没有反驳,因为他也认出这个盗贼,是几天前刚进府里的一个杂役。盗贼问莫盗书为什么想偷这个酒盅,莫盗书没有回答,盗贼威胁不说就不给他。
    莫盗书这才将这酒盅原本是他师傅之物,被贵族雇佣恶霸强抢,他卖身进贵族家中,就是要想办法拿走酒盅。
    盗贼反问他为何不想报仇,莫盗书说不敢。盗贼告诉他,那是他还不够想。告诉莫盗书,会在这里等他,天亮之前,取贵族头颅来,他就把酒盅交给莫盗书。如果没有胆子,就永远别想在找到酒盅了。
    莫盗书犹豫片刻,闷声下山了,当日出刚刚照在山顶,他回来了,浑身是血。可却没看到盗贼的影子,他知道他被骗了,趴在山上嚎啕大哭,苦尽了委屈之后,发现盗贼就在他身后。
    盗贼果然将酒盅给了莫盗书,莫盗书问为什么肯给他,是不是跟贵族有仇,让他替他报仇。
    盗贼告诉莫盗书,盗亦有道,既然答应了莫盗书,就会给他。
    他还告诉莫盗书,他叫陶榔儿。
    从此莫盗书就跟着陶榔儿,加入了盗门!
    刘知易看着记忆中的陶榔儿面容出身,原来这就是天下闻名的大盗陶榔儿,盗门盗首,天下第一的江洋大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