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出来混,要多用脑

类别:玄幻小说       作者:若清峰     书名:全球单机之唯一通关者
    付了摩托车的定金,留下电话之后,林清便离开了车行。
    在路边大排档吃了一个炒饭,填饱肚子之后,步行回到公寓时,已经是晚上的十点。
    哗哗哗...
    洗完热水澡之后,林清赤果着上半身,站在卫生间的镜子前。
    看着里面的自己,他不由陷入了沉思...
    他在《热血无赖》世界的试炼任务,是成为新安义的坐馆。
    但是,要想成为全香江最大社团的龙头老大,他必须先成为新安义的红棍之一。
    而身为水街帮的二把手兼头马,只要温斯顿出事或者退下来,林清就可以顺理成章成为水街帮的老大兼新红棍。
    而林清恰恰知道,温斯顿什么时候会出事。
    在游戏剧情发展到中期的时候,温斯顿在自己的婚礼上被狗眼派人杀害。
    随后,沈威便成功上位,成为水街帮的老大,兼新安义的新红棍。
    这也是为什么,林清会给自己安排这么一个身份的原因!
    当然,林清并不打算眼睁睁地看着温斯顿出事,然后身为二把手的自己成功上位。
    因为,他非常清楚,当时的温斯顿,已经打算金盘洗手,退出新安义。
    也就是说,只要在婚礼上救下温斯顿,萌生退意的温斯顿肯定会感激自己,然后顺理成章地推举自己为下一任的水街帮老大兼新安义红棍!
    这样更加名正言顺,也有利于他以后在新安义内部争夺坐馆的位子。
    这,就是提前知道剧情的优势!
    不过,那都是之后的事情。
    目前摆在林清面前的,则是一个迫切解决的问题:
    给摩托车下了定金,也就是说,他要在短短一周之内,搞到剩下的六万块!
    不然的话,不但车子没有,就连两万块定金,都拿不回来。
    对此,林清倒是一点都不担心。
    出来混,当然是为了求财。
    而身为水街帮的二把手,收入分成也仅次于温斯顿。
    几万块,湿湿碎啦!
    不过,他对于帮派的收入与财务问题,倒是不太了解。
    打定主意明天去问问温斯顿之后,林清便擦干身体,换上t恤,嘭的一声跳上床。
    这一晚,他梦见了那个开摩托车的马尾妹子,睡得很是香甜...
    。。。
    翌日。
    早上八点。
    林清便起床,换好西服,离开了公寓。
    他直接来到了金鳞茶楼,准备蹭个早餐吃一下。
    谁知道,刚一走进茶楼,就看到了温斯顿和康诺伊坐在茶楼大厅的一张桌子,正吃着包子、喝着茶。
    温斯顿的身旁,坐着一个短发妹子。
    而四周的桌子,都坐着水街帮的小弟。
    没等林清反应面对茶楼正门的温斯顿,也发现了他,随即向他招了招手:
    “阿清,来得正好!吃早餐未?”
    看到林清摇了摇头,温斯顿伸手拍了拍一张空椅子,“过来一起吃。”
    林清刚一坐下,温斯顿便揽着身旁的短发妹子,开口介绍道:
    “你见过的,我条女,佩吉。”
    “阿嫂好。”
    佩吉显然也是认识林清的。
    她先是上下打量了一下林清的装扮,然后便不见外地开起了玩笑来:
    “哟,阿清今天穿起西装来,还真是靓仔!有没有女朋友,要不要我给你介绍几个闺蜜?”
    闻言,没等林清说话,一旁的康诺伊,就叫起屈来:“阿嫂,我也没有女朋友,你怎么不给我介绍一个呀!”
    佩吉眼角一瞥,给了康诺伊一个白眼,“切!你有人家阿清咁靓仔咩?”
    被事实暴击的康诺伊,愣了一下,只能乖乖地低头喝粥。
    看着康诺伊吃瘪的样子,温斯顿咧嘴一笑,随即问道:
    “阿清,今天做咩着得咁靓仔?去饮啊(今天为什么穿得这么帅?去喝喜酒)?”
    “没有,我是觉得出来混,要注意一下形象。再说了,都秋天了,也不能整天穿着件背心吧。”
    对于林清的话语,康诺伊表示嗤之以鼻:
    “丢!什么形象,露出纹身不是更加霸气一点!”
    说罢,他屈起左臂,显摆起了自己的发达肱二头肌。
    依照林清所构建的身份,他在这个世界已经跟着温斯顿足足七年。
    与温斯顿和康诺伊的关系,也都非常亲近。
    因此,林清也没有客气,直接伸手一巴掌拍在了康诺伊的手臂上!
    啪的一声,清脆无比!
    倒吸一口冷气,康诺伊一边摸着自己发红的手臂,一边骂道:
    “丢!你做咩打我?!”
    拉了拉自己的西服,再拉了拉康诺伊的背心,林清语重心长地说道:
    “我穿这样出街,和你穿成这样出街,你说差佬会查你身份证,还是查我身份证?”
    “有时候,多点用脑子,多思考一下,不要只是靠着肌肉去解决问题。这样没前途的。”
    林清的出发点是好的。
    毕竟这年头,就算是古惑仔,也不好混。
    然而,这无疑是对牛弹琴。
    康诺伊这个粗人直接嘴角一撇,“出来混不靠肌肉靠什么?再说了,我就是不想思考,才会不去上学,出来混的啦。”
    看着低头开始大口大口喝粥的康诺伊,林清有些无奈,心里只能吐槽一句:这家伙,还挺有自知之明...
    这时,茶楼伙计将一碗热腾腾的皮蛋瘦肉粥放到桌上。
    随手推给林清,温斯顿接着问道:
    “这套西装,之前没见过你穿过,刚买的?”
    “是呀,昨天去买的。”
    顿了顿,林清双眼一转,一边用手拆开一次性餐具,一边随口说道:
    “昨天还看上了一辆八万的摩托车,结果不够钱买。”
    “还差多少?”
    “六万。”
    听到这个数目,温斯顿果然一点都不在乎,反而有些惊讶:
    “我还以为多少钱呢...你去找师爷拿就行了,反正过两天就会发上个月的分红。”
    “不过,你想开车,让阿仁给你弄一辆不就行了吗,干嘛还买摩托车。”
    阿仁,又一个不认识的名字。
    心里如此想到,林清的表面,却是依旧淡定。
    他只是耸了耸肩,解释道:
    “我昨天看到一个妞,很正点,她开着摩托车的。所以就突然想给自己搞一辆咯...”
    “难怪突然买摩托车,今天还穿得这么靓仔,原来是打算去泡妞...”
    脑海浮现起马尾妹子的身影,林清不禁露出了一抹苦笑:
    “我连人家的名字和号码都不知道,怎么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