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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千金不卖     书名:我的傻子
    我的傻子 作者:千金不卖

    分卷阅读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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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煜被撞的闷哼一声,精液一波波的射了出来,强烈的快感让他眼前发晕,浑身都在抽搐着,又忍不住的挺着腰往后迎接着林旭的撞击。

    他偏着头,嘴角微张,口水流了出来他自己也没意识到。最后实在没了力气,趴在沙发上动也不动,只能靠林旭在后面支撑着。

    林旭动作慢了下来,俯下身在程煜背上轻轻吻着。

    程煜伸手向后胡乱挥舞着,林旭抓住他的手,十指紧扣在一起。

    “好喜欢。”林旭就着插入的姿势,贴着程煜的脸,勾着他的舌头纠缠,恨不得把程煜吃进肚子里去。

    “嗯。”

    “能装进来,就好了。”林旭眼里闪着情欲,说着生涩的情话。

    “嗯。”程煜抬起眼皮,对着林旭笑了笑。

    林旭把自己褪了出来,让程煜翻过身躺在沙发上,扯掉他的裤子,又挺了进去,俯下身和程煜紧紧贴在一起。

    傻子的情话

    1

    今天,学切菜了。学了好久,又可以学了,没有,切到手。

    成玉说,我不笨。

    成玉说,要写字,不认识,会被七父。

    不想写,好讨厌,讨厌成玉,为什么要我写字!

    程煜的翻译:今天,我去学做菜了。以前每次都半途而废,这次终于可以继续学了。我没有切到手,回家告诉程煜,程煜说我没有以前笨了。程煜还跟我说,以后要开始练习写字,不然出去工作的时候不认识字会被人欺负,不是七父。但是我一点都不想写,好讨厌写字,讨厌程煜让我写字,他为什么要让我写字!

    程煜还说,明天要把程煜两个字写一百遍。

    2

    今天,要把程煜两个字写一百遍。

    我不写,程煜生气了,不说话。我写了一百遍,给他。他又说,他不叫程火昱,让我又写了两百遍。

    真的好讨厌,我一直知道他叫程煜。

    手好疼。

    程煜:不写我讨厌就给你揉揉。

    3

    今天,程煜说,他爱我。

    然后,又让我写了很多遍,我爱程煜。

    程煜说,爱就是傻子和程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好开心。

    今天,班家了,程煜说,这是我们的家。

    程煜一点都不讨厌。

    我爱程煜。

    程煜:我也爱你。另外,不要再今天了!字写错了,不是班家是搬家。

    4

    今天,我变的有点笨了。

    程煜说,不要再今天了!又说,我一直写错字,教我查字典。

    好不开心。

    程煜:今天没有错字了。

    5

    做菜的时候,把手烫了。

    有点疼。

    我爱程煜。

    明天,我想和程煜一起,洗澡。

    程煜:知道了。

    5

    今晚,我和程煜一起,洗澡。

    我很开心。

    程煜很舒服,一直抱着我。

    他好热,我也好热,每次都好热。

    我喜欢抱程煜,睡在他上面。

    但是,程煜说,洗澡的时候,只能站着,不然就不能舒服,要洗完去床上后才能舒服。

    站的时候,有点累。但是把程煜吃了,就不累了。

    程煜睡着了,我又想吃他了。

    程煜:………………下次不要写洗澡的内容!!!

    6

    今天。

    程煜说,不能写这个了。

    他让我去抄菜单。

    我抄了好久。

    好累,比和程煜洗澡还累。

    程煜:可以停下来了,乖,我爱你,么么哒。

    谈恋爱

    刚刚到n市的时候,程煜和林旭在宾馆里住了两天。林旭对做菜有着异常的执着,程煜问了他好几次想做什么,林旭都说要学做菜,于是程煜第三次把他送到培训学校,自己出去找房子。

    他在外面转了两天,看中了一处小套房。那里离市中心远,租金不贵,程煜当即决定租了下来。

    程煜去银行取钱的时候发现自己银行卡里多了十万块钱,他猜到是贾悦存进去的,给贾悦打了电话。

    贾悦接到他的电话开心的不得了,问他:“找到落脚的地方了吗?”

    “找到了,你给我打钱了?”程煜问。

    贾悦轻轻“恩”了一声:“这是妈妈欠你的,你们现在没工作也没地方住,正是需要钱的时候。”

    “谢谢你。”这笔钱确实解了程煜的燃眉之急,他没有再推辞。

    “以前我没管你是我做错了,现在能帮你,也舍不得你再受苦了。”

    “等以后生活稳定下来,我会慢慢还给你的。”

    贾悦知道程煜的性格,说:“好,不急。”

    程煜又简单跟贾悦说了几句自己和林旭的情况就挂了电话。

    他取了几千块钱,跟房东签了半年的合同,回宾馆收拾了行李,去学校接林旭。

    他们的新房子其实不新,在一个老式小区里面,屋里没装修过,只有简单的家具。

    林旭到了后把卫生打扫干净,吃了饭,就拿出自己的小本子坐在桌子前写字。这是程煜要求他写的,虽然林旭很讨厌拿笔,但是看到程煜开心了他就没有意见了,最多在写的东西里面发泄一下。

    林旭越写越来劲,每天都写,一直到程煜发现他把自己和他洗澡时候做的事写在了本子上。程煜看的满脸通红,第二天去路边的饭店拿回来几张外卖单让林旭对着菜单抄,然后把林旭的小本子没收了。

    为了补偿林旭,程煜带着他去看了场电影,林旭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了电影里的大场面上,看的激动的不行,晚上睡觉做梦的时候还变成了要保护程煜的超人,说梦话把程煜给吵醒了。

    程煜醒了就睡不着了,他把林旭的被子盖好,两手枕在脑袋下面发呆。

    这几天他一直在找工作,没找着合适的。他只有高中学历,学过简单的电脑维修,没什么实际经验,他打了不少电话,人家一听他的学历就把电话给挂了。

    他也想过先找个保安之类的工作先做着,但是时间不稳定,现在除了林旭待在学校,其他时间他都要把林旭带在身边才放心,一会儿没见着林旭他就心慌。

    除了朝九晚五的工作,他基本不会考虑别的。

    过了一会,林旭也醒了。

    林旭先是发了一会呆,然后转过头看着程煜,把他抱到自己怀里,说:“你没睡。”

    程煜吻了吻他:“你做梦了?”

    林旭的脸红了,有些害羞的点点头。

    “梦到什么了?”

    “谈恋爱,和程煜。”这是林旭在电影里面听到的,睡前还问了程煜好几次谈恋爱是什么,这会记住了,做梦也梦见了。

    程煜听到林旭的声音心里平静多了,靠在他身上闭上眼睛说:“给我讲讲我们是怎么谈恋爱的。”

    “和程煜游泳,有怪物来了,我是超人,把怪物打跑了,就和程煜谈恋爱了。”

    程煜笑:“我们每天都谈恋爱,等你放假了,带你去游泳。”

    “有怪物吗?”

    “没有,”程煜捂住他的眼睛,“睡觉,你明天还要上课。”

    周末的时候程煜说话算话带了林旭出去游泳。

    山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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