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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佩奥特     书名:阿波罗之夏
    阿波罗之夏 作者:佩奥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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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这是一件特别容易的活儿,你只要把启瓶器和罐头顶紧,然后稍微用力地握住两支手柄,齿轮咬合后就钻开了第一个孔。

    事实上,我第一次买罐头回到那个农场里,我不知道需要启瓶器。我一直认为罐头就该像可乐一样有个拉环。等我买回了启瓶器,我把它弄崩了,几块齿轮和胶圈散了一地。我跪在地上试图找回它们,那时我想起了乔舒亚。他说过,道格拉斯认为人应该有照顾自己的能力,手洗衣物、清洁地毯、用柴火和变形的平底锅煎牛排并且在睡前背诵一段圣经。

    当时我没有在意,我开玩笑说他的要求至少比海因莱因*的简单得多。乔舒亚把做好的晚餐放在桌布上,俯身亲吻我的头发。你会写十四行诗就好了,他说。

    但写十四行诗是不够的。我坐在脏兮兮的厨房地板上,把启瓶器拼了回去,但它缺了某一块不能用了。我打算批准自己因为被生活挫败而痛哭一场,但最终还是起身去车库里找来工具箱,拿锤子和螺丝刀粗暴简单地把罐头撬开了。

    在乔舒亚的家里,我又过上了和当年在纽约家中差不多的生活,不,更加清闲。每天除了陪道格拉斯晒晒太阳,念书给他听以外,无事可做。有时他叫我不要念了、休息一下,我就在躺椅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洛杉矶是我住过最热的地方,但我还是常常会睡到傍晚,直到乔舒亚下班回来、叫我去吃晚餐。

    有天下午,我停止念书后,把那本霍夫曼的鬼怪小说搭在肚子上,头脑又昏沉了起来。道格拉斯把手指放在我的太阳穴边,他动作轻柔使得他的行为不显得唐突。接着他梳起我的鬓发,很舒服,好像以此证明着他抚养过那么多儿女和孙子。

    我真羡慕你有好睡眠。

    我在困意中挣扎了一下,努力地坐起,抱歉,我应该陪着你。

    你不要那么珍惜我的时光,因为我还有很多很多时间。

    他朝我一笑,眼神温和,但那句话似乎是要对乔舒亚说的。道格拉斯叹了口气,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重新躺下,又对我说:看来以前你是很辛苦,所以才那么需要休息。

    我想更多是因为如今没什么推动着我,于是自然而然地懒惰了起来。我想,你更辛苦一些,毕竟你一直要照顾那么多家人。

    也许吧,所以将来我要休息很久很久。

    所以,每个人一生辛苦劳作,最后的赏赐就是长久的安眠。

    我很少想到死。我才二十四岁,而道格拉斯已经九十六岁了。我看着他的双眼,像是傍晚的海雾一般。乔舒亚也有那种颜色的眼睛,透着紫色的深蓝色,他也会老去,像道格拉斯一般,双眼泛起灰蒙蒙的雾气。

    最终他移开了目光,重新躺回椅子上。

    要是乔希也这么想,就好了。他说。

    我没有打断他,看着门廊阴影外的在夏日熏风中飘拂的枝条。他们有个非常漂亮的花园,被精心维护打理着。过了一会儿,道格拉斯又继续说了下去,有些人关于死亡的第一课,就是他们的祖父教授的。丽塔,我的妻子,在乔希出生前就走了。现在他没有年幼得不懂得死亡,也没有成熟得看淡这些。我鼓励他去申请那些东海岸的大学,离开洛杉矶,最好在纽约工作。但是人越活越老,却越像小孩,现在我只希望他能陪着我。我总是太早醒来,就会想到他,他没有做好准备道别,我害怕他会伤心,这会伤害到他。

    别担心,明天的麻烦就交给明天吧。我十六岁时,我外祖母因为车祸去世了。

    我不能说那不太糟糕,这没有给我造成太大的伤害。我想我的表情已经沉下去了,于是努力提起嘴角与眉梢。这本霍夫曼的小说集很全,你知道吗,我上小学的时候,温妮,也就是我的外祖母,第一次给我念了他的小说,讲一个有魔力的侏儒的故事。她和我都很喜欢霍夫曼的故事,于是我们去旧书店找过好几次,小说集里有好多都是重复的篇目,要是能读到一篇新的,就会特别满足,但我们又不懂德语,是没法看全了。

    他听了也许会伤心。天气热了,我呼吸到了树脂的芳香气味。然后昨晚我想告诉她,我又发现新的霍夫曼小说了,我打算把故事讲给她听。

    我侧过脸看道格拉斯脸上的神色,我还记得她的号码,但是输入之后我想起她已经不能接电话了。但是,当我想起她,我并不觉得伤心。我相信乔舒亚也是,等到哀伤减淡之后,他也会发觉你给他的关爱是不会停歇的精神力量源泉,那些美好回忆起先让他痛苦,逐渐地会支撑他面对那种痛苦,还有世上各种各样的痛苦。

    道格拉斯沉默了片刻,露出笑容,温妮一定是个很好的人。

    很多人都这么说,她叫温妮吉尔。

    噢,我的天,道格拉斯发出了轻轻的笑声,那种声音听起来年轻健康,令人愉快,你一定很为她自豪。

    啊,当然。

    根据道格拉斯的建议,出门散散心会让人恢复活力。乔舒亚带我去棕榈谷的农庄骑马,他说他的那匹在去年病死了,他连回来看一看的时间都没有。

    在骑马这件事上,我家人竟然很难得地达成了一致,毫无兴致。因此我对于骑马的掌握止步于绕着房屋漫步,连跨栏都做不到。但这次表现得更糟,我原以为骑马是一种类似于游泳,掌握后终生不忘的能力。事实上每匹马的脾气都是不同的。

    乔舒亚安抚了好一阵子,才让那匹马温顺了下来。他穿了一身干净利落的浅灰色骑马装,再次跨上马,对我说:我们在这附近散散步就好了,我可不想你摔下来。我高中马球队里有个伙计就摔裂了肩胛骨,他家里本来就不是很负担得起马球,差点连大学都上不了了。

    我高中到大学打了六年橄榄球,折过锁骨、断过胳膊还得过脑震荡,因此并不把骑马的危险当一回事。所以我不会像老奥哈拉一样跨栏。

    我还会让马绕着纸杯走,不过说真的,我现在不是太感兴趣了,它们都是为了给大学校委会看的。

    他们看我爸就够了。现在我说起来到时语气轻松。比起乔舒亚我差劲得太多,不作为校友子女,我没可能和他申请到同一所大学,只能去州立大学打打橄榄球。

    不管怎么说,你球打得不比橄榄球队里的任何一个人差,我到了大学都没打过几次网球。前两天陪别人去打网球,我根本没想要让他,可是打了几局之后他都开始忍不住指导我怎么做了。

    我不喜欢网球。凯瑟琳经常要我陪练,一点情面都不留,我已经对它有阴影了。

    我们靠得很近,乔舒亚想安抚性地拍拍我的肩膀,但只是用指尖滑过了我的上臂。那么我们就把网球这一项从约会内容里划掉吧。可我估计还得陪人家打球,还有马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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