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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耽美小说       作者:风十一     书名:他快死了
    他快死了 作者:风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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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快死了 作者:风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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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行李离开房子之后回来的次数已经非常少了,所以当开门后,客厅坐着那个我没想到的人的时候我是真心懵逼。

    看见我,那个人站起身,自来熟的冲我笑,“柳哥回来了啊,我来蹭顿饭,你不介意吧?”

    他顺手把桌上的果盘端到我面前,又给我倒了一杯茶,姿态熟稔又亲近。他是姓陈的编辑,帮他处理各种合作事宜,本来就是擅长说话打交道的,在这方面,我远远不及。

    我抽了抽嘴角,不太想说话。我人还没死绝了呢,怎么就把自己当男主人了。但是上午刚去过医院,我实在没力气发怒,也就草草的点头。

    姓陈的从厨房走出来,看向我,“回来了?吃饭吧。”

    两个人的态度都是如此坦然平静,完美的粉饰太平。像是之前的争吵都完全不存在一样。我没砸过东西也没发过怒,更没有指着那谁的鼻子让他滚出我的房子。

    一切都像是一场无理取闹的闹剧。我站在中间,像是被观赏的跳梁小丑。

    我闭了闭眼睛,感觉有点不太好。这种感觉很熟悉,尤其是在这些天。

    “我突然想起来有事情没处理完,”我强撑着说,手指甲深深的掐进掌心,“我先走了,你们慢慢吃,我回公司随便吃点就行。”

    我几乎是落荒而逃出这个房子的。跌跌撞撞的下楼打车,报了这些天住的宾馆的名字。

    ***

    再次恢复意识已经是很晚了。我正跪在房间的床前,头搭着床铺,膝盖跪在地上,姿势扭曲又怪异。

    我抹了把脸,强撑着爬起来,双腿长时间血液不通已经失去知觉,我把自己搬运到床上,喘了好几口气。

    这是这么多天,我第一次出现晕厥的症状。非常不妙。

    今天去医院的结果表明,如果再不进行治疗,我大概只剩不到三个月的命。我听医生这么跟我说的时候,整个人还恍惚着反应不过来。

    在床上缓了好一会儿,手机开始震动,我摸出手机,是姓陈的打来的。

    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我接通电话,声音有几分沙哑。

    “喂。”

    “你现在在哪?”

    姓陈的直截了当的问道。我知道他这么聪明肯定早就看出我的异样,大概是去公司找我了。但是他找不到我的。

    我早已写完辞呈交接完毕潇洒走人,不顾旁人叹息的目光,把后路切断的这么死,我没想过要回头。

    “你现在在哪?”他又问我,这次语气里越发严肃,“有什么事你回来我们好好谈谈,不需要做出离家出走这种行为。”

    他又是这样。我们并不是第一次吵架。

    这十几年来,每次吵架,我都会出去避避风头,避免和他产生更剧烈的争吵,久而久之,这似乎成了一种默契。

    但是,既然你这么聪明,你也应该能想到,这次并不只是吵架。

    我笑出声。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大抵还是觉得自己有几分可怜,临到死,才知我无人可说,无人关心,更无人照顾于病榻前。

    “我们分手吧。”

    我这么说,语气很轻松。大概是早在脑海里过了许多遍,现在讲起来也并不觉得困难。

    “柳声,你这次过分了。”好一会儿,他才说,语气沉沉。

    我不为所动。

    “我没和你开玩笑。我从不用分手和你开玩笑。”我强调道,“我只是觉得,我们真的应该分手了。”

    纠缠这么久,我也看不清我对他的感情到底还剩几分,也不想看清。

    死就死了,倒是没必要做个明白鬼,做个糊涂鬼,自由鬼,不更好?

    他没再说话。隔着电话,我只能听见他重重的喘气声。

    “等你回来再说。”他又说,“等我见到你再说。你不能够单方面决定分手,我们要好好谈谈。”

    “我可以。”我笑起来,心情奇异的轻松,“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分手还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场,所以,我可以宣布分手。”

    “我现在宣布,我们分手了,从今以后你我之事互不相干,就这样吧。”

    我到底没能大度的祝他和那个小狐狸精幸福生活,我做不到。既做不到大度祝福,也没必要违心相对。

    把人拉黑,联络方式统统删除,手机扔到床头柜上。

    我闭上眼睛,睡了这么多天以来的第一次好觉。

    ☆、date 4

    这个觉睡的很好。我也很少的在梦中看见了曾经的姓陈的。

    只是那个时候我并不会如此称呼他,我知道他叫陈阳。

    那天下着大雨,我从教学楼出来,母亲派来的司机已经站在楼下等着我,看见我,对着我恭敬的微微弯腰,递给我一把黑伞。

    我匆匆走过去,撑开伞,安静而无声。

    我知道今天回去又是例行的询问与无止境的压抑。年岁渐长,我越来越厌恶母亲对我无处不在的束缚,更加厌恶她对我召之即来,呼之即去的态度。

    背着沉重的书包,我走在伞下,天色已暗,两旁的树木都被打湿。我正心不在焉的往前走,由于心中不情愿,走得很慢,突然注意到身边有一个人似乎也和我一样在慢吞吞的雨中走路。

    我忍不住侧头看过去。

    他走在我偏后的位置,并没有打伞,水滴从头顶浇下,头发湿漉漉的贴在脸颊上,雨水滑过他白皙干净的脸庞,整个人在雨水中显得格外冷漠。他身上的校服外套被浸的湿透,却丝毫没有加快脚步。

    似乎是我发呆的时间太长,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又移开眼神。漆黑的眼睛平静冷漠,看待陌生人似的。

    直到走出校外,我都没有回过神来。

    尽管是足够俗气的开头,我也对这样的陈阳一见钟情。后来我才知道,他父母早逝,从小寄人篱下,才养成阴沉孤僻的性格。

    他就在我隔壁班。我打听到了足够多的消息。

    然后。

    在一个天气很好的下午,我和同学们在操场上打球的时候又看见了他。他正抱着一叠资料,从篮球场旁边走过。

    脑子一抽,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这大概是我有史以来最有勇气的一次。我扔下手中的篮球,跑过去,直接拦在他面前。

    露出一个紧张的笑容,结结巴巴的,对着面无表情的他说。

    “同学,我身体不舒服,篮球打不下去,你能替我上场一会儿吗?”

    这种搭讪方式无疑很糟糕,我也理所当然的被拒绝了。但是从这天起,我就没停止过在他面前刷脸的行为。

    过程有多曲折不用说,到现在接近四十的年龄,我回首看去,也得感叹一句我那时候的勇气和天真。

    我们的接近,是我全程主动的。但是从朋友关系变质到恋人关系,是陈阳主动的。

    我给他过生日那天,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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